婚外感情,談婚姻是死局

婚外感情,談婚姻是死局


這篇標題原本是《婚外感情,談情糾結,談婚姻是死局》,但內容涵蓋量太大,篇幅過長,先寫一半。

先來看我的一個諮詢者的故事(為了敘述方便採用第一人稱)——

我叫李玉,結婚很早,丈夫愛我寵我,生活衣食無憂,那幾年是我最美好的時光。2012年,也就是孩子三歲那年,丈夫永遠地離開了我,天塌了。

為了孩子,我必須堅強,之前一直在家享福的我開始出去工作,一個人上班帶孩子,其中艱辛自不必說。2015年,我遇到了G,本對已婚的他沒有任何想法,但他向我講了他的事:妻子生完孩子後便不肯有身體親密關係,後來要求,但G卻多次拒絕(他已與我在一起),便不再有。她從不做家務,孩子平時爺爺奶奶帶,週末G帶,她生活的全部內容就是工作、學習和考試,不斷地考試,週末都要去上課,考各種證,工資比G高好幾千,都是自己存起來,不用於家裡。他要離婚,可她不離。我明確告訴他,我的情況和年齡都玩不起,他說:我是認真的。

那時候的他確實想離婚,我們在一起了,兩個月時被發現,他選擇了我,我收留了他,但每天還是一早回去送孩子上幼兒園。後來他爸打電話勒令他回家,我選擇了妥協。

他回去後,消失了一個月,之後就一直到現在。他早已非常明確地表態離不了婚,他妻子不離,他父母也不同意。我也早打消了要婚姻的念頭。現在就這樣過著,他每週來我這裡住一天,四年了,每週如此(平時也來,但不過夜),奇怪的是,他妻子竟然從不過問,真不知這女人怎麼想的。他自己說,他有兩個家。

他工資不高,都用在了他家裡,基本不給我和孩子花什麼錢,每年生日會給禮物,平時給我和孩子買點衣服,沒主動給過我錢,我也從未要過。

他之前提過分手,我做不到。我跟他說不想跟他結婚了,其實不是不想,而是看透了,沒有一點可能和希望,就這樣吧,直到實在走不下去的那一天。

家裡人勸我找個能結婚的人,可我誰都不想找,更不想跟誰結婚,我對所有男人都失去了希望,想就這麼帶著孩子過。

至今,已有近百人向我講述他們的情感故事,每個故事我都記得,但大都做不到與主人對號入座,再次找我時都需要瀏覽聊天記錄,對於李玉卻很清晰,以上是前些天的聊天內容,前兩天她深夜找我,雖預料到這個結果,但沒想到來的這樣早——

以下是與諮詢者的對話,微信公眾號裡發的是截圖。這裡怕影響後臺的推薦,所以轉換成文字——

李玉:老師,我不會放過他。

我:你打算怎麼做?

李玉:見機行事。我這人不惹事也不怕事。他這樣對我,最不濟就是魚死網破。

我:魚死網破你不怕,你的孩子咋辦?

李玉:不可能就算了的,我四年的付出,做了幾次人流的錢也是自己出的,身體傷害等都算啥?我從心裡過不去這個坎,怎麼可能好聚好散?不要求名分已是我的底線,現在這樣,怎麼可能輕饒他。

討論這件事之前,先講個最近看到的一個真實故事——

A遭遇前妻背叛,黯然離婚,然而,當他身患絕症時,卻做出驚人之舉:毅然與第二任嬌妻離婚,然後將前妻接回家,給她留下豐厚遺產。

為啥會這樣?先來看故事梗概:A的大女兒患有智障,奶奶幫忙照顧小女兒,完全不管大女兒,妻子一人照管大女兒,心裡煩悶無處排解,A回家的次數卻越來越少,後來妻子出軌。兩人離婚,兩個女兒歸A,妻子淨身出戶。

後來A成了千萬富翁,卻久未再娶,再婚時已48歲,半年後查出癌症,然後離婚,先是讓前妻來照顧,離世前與她復婚,A的父母討厭並怨恨他前妻,卻並不反對他們復婚,A所有財產,除了給父母的部分外,她和兩個女兒平分。於是,前妻再次成為妻子,還成了百萬富翁。

這事乍看來令人匪夷所思,其實結合實際仔細想想,不難理解。

A再婚時,已是當地有名的千萬富翁,新妻子跟他有多少真感情,不得而知。假如他不離婚,新妻子雖與他僅有半年婚姻,卻要繼承他至少三分之一的財富。重要的是他們沒有孩子,他去世後,新妻子大概率再婚。這錢就真成了別人的,再也回不到他女兒手中。

而前妻是自己孩子的媽媽,且已47歲,即使再婚,大概率不會再生孩子,遺產給了她,最終還是自己女兒的。而且她在有生之年都會照顧大女兒。如果這筆錢不給前妻,而是交給再婚妻子,父母年老,以後誰來管大女兒的生死?很顯然,他只敢把她交給親媽,而不是不知是看中了他的人還是他的錢的新妻子。

A的新妻子很無辜吧?是,很無辜,沒辦法,對於多數人,利益才是硬道理,這就是真相,A這樣做,不排除他對前妻有感情成分,但更多的,是維護他孩子的利益,從利益出發,一切都不難理解。這也反向說明了,想通過婚姻獲得財富的人要慎重。


婚外感情,談婚姻是死局


回到我讀者的事情。

雖說愛有多種表現方式,但有一種是共通的,就是憐惜和疼愛。說實話,我沒有看到G對李玉有一絲的憐惜和疼愛,其交往也許只為獲取婚內得不到的東西以彌補缺失。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看法。

話又說回來,就算G也愛李玉,李玉也不太可能得到她想要的婚姻。那麼,G卻寧可守著殭屍般的婚姻也不娶一直守候、不求回報,連流產都自己出錢的李玉,為啥?

還是利益。

離婚不是兩個人一拍即散,還有孩子、共同財產、名譽、雙方父母、千絲萬縷的圈子等等太多的捆綁。總之,面臨的東西太多,壓力太大,不到萬不得已,一般都不會離。

離的話,孩子是首要考慮的。這意味著他的孩子將與父母分離,這對孩子目前和將來的影響不可預估(靠維持續存的婚姻於孩子一定真有好處?我覺得這個大多人都認同的觀點值得討論)。而他還要接納別人的孩子(不管這個人是誰,這年齡段一般都有孩子),承擔撫養別人孩子的義務,這個不是誰都可以接受,一個孩子從小到大,這任務有多艱鉅自不必說,關鍵這還是個費力不討好的差事,做得好是應該的,做得不好是罪過。

這裡面還有個問題,畢竟他妻子外面沒情人(這個我問過,李玉說沒有),而李玉是“三兒”,在他孩子眼中,她是破壞父母婚姻,把媽媽趕走的那個人,十惡不赦,所以孩子和李玉根本無法相處,不管李玉付出怎樣的努力都是徒勞,而G當然知道,有自己親生孩子做敵對分子,前景不容樂觀,很多實例都證明,很多二婚者的愛情都死於對方的孩子。

其次是名譽,無論如何,他因小三拋棄妻子是事實,損傷名譽,這也是很多仕途中人和成功人士寧可將就也絕不離婚的原因。

再就是父母。他父母極力阻止也是一定的。其實,這是個耐人尋味的問題,現在的兒媳,想必G的父母恨得是咬牙切齒,那為啥不贊同離婚娶李玉?

一言蔽之:源於利益。

老人想的是:離婚的話,孩子親媽帶走他們捨不得不說,孩子會有個繼父,那麼面臨的生活是個什麼樣子,不可控;不帶走的話,母親於孩子是無可代替的存在,作用和意義自不必說,他們再愛孩子都無法彌補孩子的缺失。而且,兒媳很有能力,掙得比兒子多很多,雖然不用於家裡,但只要不離婚,就還是這個家的,最終還是會用在自己孩子身上。幹嘛找個能力一般且還帶個孩子的外人?

應該說,這些想法,G不但知道,而且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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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種法律關係,本質是財產和孩子,是不可分割和最好不分割的必需存在;而愛情則是情感關係,本質是男人與女人的依戀,而這依戀可剋制、可捨棄,而且它本身也是脆弱的,尤其婚外感情,有太多的經受不起,所以可以說,婚姻一般都是自己病死的,外力致死可能性不大

,婚外感情談婚姻一般都是死局,是頭腦發熱時的想法,冷靜後自會消除。

當然,萬事沒有絕對,再看個實例——

三兒不但進了門,整個家族由全體反對到全體服軟,為啥能這樣?故事有點長,我簡單敘述如下:

男人的妻子自身能力差,掙不來錢,就知道嚴防死守家裡那點錢,不讓投資,不讓男人給父母買東西,身居要職的男人和朋友吃個飯都沒錢,而三兒呢?建議並鼓勵他報考了在職研究生,給他找學習資料,並指導他複習,最後成功考取,被提拔為部門負責人。在女人輔佐下,事業螺旋式上升。兩人結婚後,男人整個家族仍然激烈反對,認為敗壞了“門風”,但女人每次登門,都贈與每個人貼心、或者貴重禮物,有需要幫忙的,都給予強有力的幫助。最後,所有都接納了女人,並都暗地裡說,男人這婚離對了!

這就是活生生的事實,李玉靠愛和堅守來取得婚姻,希望渺茫,實力和能力才是左右腿,只有它才能帶你抵達想要去的地方。否則,即使如願以償,日後的各種不如意也會使得雙方悔意叢生。

也許有人會問,你說的如此灰暗,讓人感到難受無望,無愛的婚姻就道德嗎?就沒有為真愛而捨棄一切的人?

這個有,但要看怎麼舍。談到這個話題,我最先想到的就是胡蘭成——這個能讓家世顯赫、冷傲孤絕且有著驚世才華的張愛玲低到塵埃裡的男人,便是為了愛可以捨棄一切的人。

作為人,捨棄生命中的任何東西都會伴隨痛苦,而不用力便可捨棄的人,必定是個不負責任的人。胡蘭成能夠把幾個孩子寄養在侄女那裡,不去理會,顧自風花雪月;在女人經濟不獨立的年代,能夠幾次因為有了新歡而捨棄現任妻子而不做補償,不做善後——一個不願意為自己過錯或損傷他人的行為付出代價的人,大概率會重複之前的行為,所以他給了多個女人婚姻,但每段婚姻都對應著一個斷腸女人。

個人認為,因婚外感情離婚並不一定就代表無情無義,因為愛這個東西不受控,愛誰不愛誰,自己都做不了自己的主,而婚姻也只是一種關係,不能成為絕對的捆綁,維持無愛婚姻未必是好事。但嚴重失衡的、無情無義的離婚,必將無法安心進入下一段關係,而且,有眼光的人也不會與這樣的人結合。所以,肯負責、肯承擔後果、肯盡一切努力做出平衡的人,才有可能再次獲得幸福或帶給別人幸福。有人就做出了這樣的事——

Y當初因為年齡到了,便找了個相對順眼的女人結婚生子,在婚後第十五個年頭遇到了對的人,彼此深懂,愛得天昏地暗,他決定要為自己活一次,於是把財產做了分配:存款全歸妻子,孩子歸他撫養;五套房子,妻子兩套,兩個兒子各一套,剩下的一套賣了,一多半給女友的丈夫作為補償,剩下的小部分兩個人租了套房子結婚。

馬伊琍說:此情有撼,然無對錯。對於Y的做法,同樣不能用對與錯來判別,但他在盡最大努力與誠意給了對方平衡的同時,無疑也最大限度地給了自己安心,也只有如此,才有可能“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當然,這需要實力,要保證對方不用太費力便可繼續以後的日子,有些人(不是全部)也真的因為無法使對方平衡而放棄走出這段關係,不是法律不允許,是自己的心不允許——一日夫妻百日恩,沒有愛情,也有親情與恩情,無實力善後,只能以身相陪。


婚外感情,談婚姻是死局


也許,有人對G妻子的做法感興趣。我也覺得此人不簡單,不能說學歷與做法一定有必然聯繫,但和能力與思維肯定有一定的關係。她心裡到底怎麼想的我們不得而知,不排除一種可能,就是在蓄積實力,飛向高枝。

當然,也許就是單純地耗著李玉,這樣的話,最後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們在糾結中自我消耗,最後分離;或者李玉在自我消耗中產生極大的不平衡,而這極大的不平衡則很可能導致兩敗俱傷。因為,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任何一種關係中都隱藏著一座天平。當雙方的付出過於不對等時,就會失衡,導致關係破裂,而可以為得到愛付出一切的人,也可能為失去愛而毀掉一切,所以,如果過於失衡,且得不到有效補救的話,後果很可能以慘烈收尾。

G沒有意識到這種失衡有可能在給自己挖墳。自以為幸運,不必付出任何代價便可得到一個女人全身心的愛和乾淨安全的性,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付出代價的得到必將以付出更多結局

;自認為聰明,可以一直掌控這個糊塗女人,但有時候糊塗後的明白才是致命的。《婚外情分手,受傷的是誰?》姊妹篇——已經陷入,怎麼辦?(點擊藍字可讀)中的那個男人,就為自己的“聰明”和愚蠢付出了代價,那個在他出租屋裡服毒自殺的單身女人,以為遇到了可託付終身的男人,付出了十足真愛後得不到想要的結果,於是被“擺了一道”的她,最後選擇了用自己的命給男人也“擺了一道”。

 ——什麼都想要,必將什麼都失去;生而為人,務必善良,心存善念,方能護己周全。

李玉說,她這樣做,因為愛,也因為不甘心。

其實,G一開始打算離婚應該是真的,因為基本需求得不到滿足的婚姻女人可能會守候,而男人則很難。而恰恰有了李玉,G的婚姻反倒維持了下來。可見,並不是有了第三者就一定要離婚,有種可能是在婚外獲得的彌補反而會使婚姻得以維繫,或者更加穩固。

李玉就充當了這樣的角色,於她來說,談婚姻是死局,可四年嚴重失衡關係中的一切,非語言可以描述,必然意難平,但她需要理智和清醒,因為偏執的堅持傷害的不僅僅是她自己,還有她的孩子,如此不正常的生活模式、她遭受和承擔的一切都帶給了孩子什麼,對孩子的成長有什麼影響,不可想象,最近讀了幾篇這方面的文章,驚異於小孩子的敏銳和早熟。至於要為這個男人而做極端的傻事,不必說,太蠢,這樣對不起孩子,更對不起她離世的丈夫。

說到這裡,講句題外話:每個人的生命不只屬於自己,要有強烈的珍愛意識,因為你的存在關係到很多人的幸福。還有,說句實在話,你在,愛人孩子財富,一切都是你的,不在了的話,一切便都成了別人的,別人如何對待和處置你的一切,你都無能為力,只能在另一個世界遠遠地看著。

其實,如果把兩性關係的本質說透的話,就是一個人想通過另外一個人發現和成就更好的自己。“第三者”談婚姻,如果沒有相當的實力與能力作為加持,必然是死局,即使真的突破重圍走進去,也大概率悔意叢生。走出來,放過過往,放過自己,才是明智之舉。和一個人在一起,非但沒有變得更好,反而被弄得面目全非,沒了追求,失了嚮往,甚至變得不可理喻,成了連自己都討厭的樣子,這才是對自己最大的傷害。

——END——

昨天有新的諮詢者對我說——

我毒癮發作時就去看你的文章,堅持過去,就好很多。感謝你,能為別人提供幫助,你也有成就感(笑臉)

她說的成就感有,而最大的成就感源於信任。

以後每篇文章的末尾,都要感謝那些向我傾訴的人,感謝親愛的你們!感謝信任。

我一直認為,文字,是有生命的,她有顏色、有味道、有溫度、有力量,願更多人看到我的文字,更願更多人向我講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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