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1月21日起加拿大入境新規定

從2020年11月21日起,乘飛機前往加拿大的人們必須在登機之前通過ArriveCAN app或網站提交電子版的信息,包括旅行和聯繫信息,檢疫隔離計劃(除非在“強制隔離令”中規定的條件下免檢)以及COVID-19症狀自我評估。

最新:11月21日起加拿大入境新規定

入境之後(無論通過空路、陸路還是水路入境),也必須通過ArriveCAN或通過撥打電話(1-833-641-0343)提交資料:

  • 入境48小時之內,報告已入住預先申報的隔離地點
  • 隔離期內每天完成COVID-19自我症狀評估

ArriveCAN提供的資料:

  • 聯繫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電郵地址、電話和旅行證件信息)
  • 旅行日程(如:抵達口岸日期、入境口岸、航班號和航空公司等)
  • 入境目的(如:豁免於入境限令的旅行、工作、學習、家庭團聚等)
最新:11月21日起加拿大入境新規定


入境後對隔離計劃的要求:

  • 是否有14天隔離的地方
  • 提供隔離居住的地址
  • 是否有體弱人士
  • 是否為多人或多戶居住環境
  • 隔離期內是否可得到食物、藥物和其他必需品

如果是多人入境,可由“主要申報者”一併提交:配偶、18歲以下或有法定監護權的子女以及作為法定監護人的其他成年人。

主要申報者可以一次提交包括自己在內最多8名旅客的信息,但必須保證在整個隔離期間所有被申報者都住在同一地址。

任何人如果入境後未提交必填的信息,執法部門會高度重視,可能會採取視後續行動。

未在登機前提交電子信息的人可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從口頭警告到$1000元罰款不等

因個人情況(如殘疾或基礎設施不足)而無法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的人士例外。

最新:11月21日起加拿大入境新規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