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小绿那些事

我与小绿那些事


这是一篇维权报道。

“事件始末”


2019年12月1日,我的舍友阿伟(化名)在东区处理完样品后,在一排蓝绿相间的共享电动车前,他打开手机,开蓝牙、扫码、启动,一辆绿油油的电动车在他的胯下虎虎生风。这是他再熟悉不过的操作,实验室在东区,宿舍在北区,往返走路要花费20多分钟,如果走北街还要爬坡,所以共享电动车便成了他的不二选择,哪怕花一块钱,他也很愿意。但他不知道,今天对于他注定不再普通。


一个平时连红灯都不敢闯的五好青年,竟然领到了人生第一张交通罚单。


在鲁磨路喻家山北路路口至南望山路口,两位交警把他拦下,因为共享电动车没有登记牌照,交警叔叔给他开出了50元的罚单。

我与小绿那些事

选择共享电动车其实是很多地大人的最好的选择。自从东区教学综合楼建成以后,很多课程被安排到东区,北区的很多同学每天都要往返于北区宿舍和东区教室之间,共享电动车的出现也正满足了很多同学的需求,也确实便利了大家的校园出行。而事实上,我们能够停车的地点也只有校园,这也就限定了它的使用范围只有校园。

而与阿伟有相似经历的小梁(化名),向我们袒露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和现场经历。


我与小绿那些事

我与小绿那些事

(照片已征得当事人同意)


2019年12月19日晚上,我和舍友阿伟在聊天,无意间聊到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准法律人,我抱着试试的态度,决定给他追回这50元。


“交警蜀黍执法,法律依据何在?”


我首先想确定交警的法律依据,根据罚单,我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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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办法》于2008年7月25日通过,并于2013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正,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可以看到相关公示。


第六十六条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一)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


(二)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三)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


(四)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


到现在大家可能会问了,那电动车算不算非机动车车辆?

在今年6月份新颁布的《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有了具体规定。


我与小绿那些事


电动车登记上牌在武汉已经有了明文规定,所以共享电动车应该上牌也没有问题。我们也应该注意到“道路”一词,这里的道路我认为应该理解为“公共道路”,这才是交警的执法范围,通俗点说,如果你的家足够大,你在你家骑电动车,交警蜀黍是不管的。


而为什么交警蜀黍偏偏盯上了北街口呢?

因为那是学校东区和北区之间唯一存在的不属于学校范围的“公共道路”。


所以我们可以很清楚的得出结论:电动车在北街口被交警蜀黍开罚单,有法可依,罚你没毛病。


“归责于谁?公司还是骑行者”


但共享电动车和个人电动车在性质上还是不同的,我们在开启它的那一刻,具备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共享单车本来就不属于我,挂牌的责任也不应该是我,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找谁来负责?


共享电动车公司?我可怜的舍友阿伟?

我翻阅了相关的新闻,别说,还真有!


交警:谁驾驶处罚谁!


我们来分析一下,作为电动车使用者,的确是因为我们的行为可能造成潜在的公共危险,所以作为民事行为能力人,我们应该承担责任,至少在使用过程中是这样的。

但作为共享单车公司,登记上牌理应是他们的责任,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完全担责,这个罚款我们也不能照单全收。


抱着这样的想法,于是,我打通了快趣出行运营者——江西小绿车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


录音音频和文字稿

我:您好,请问是快趣出行公司总部吗?


趣:是的,请问有什么事


我:是这样的,我是湖北武汉的用户,我刚才驾驶着您家的电动车被交警查到了,并罚了我50元,原因是没有挂牌,我想请问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趣:请问您账户的注册电话和使用电动车的编号,我这边给您处理。


我:好的,我会把我的账户信息和罚单发给您的,请问一般情况下怎么处理呀?


趣:如果核实属实,我们会在1-3个给您答复的。


我:哦哦好的,麻烦了。


趣:好的,再见。

半个小时之后,我接到了快趣在洪山区的负责人的电话,他很快给了我回复,并告诉了我两种解决办法:


1、 赔偿现金50元;

2、 对方在我的快趣出行账户中充值70元。


最终我在询问舍友阿伟的意见后选择了了50元罚款的返款。


我们约定下午两点半在北区见面,我把罚款单及罚款转账截图给他,他给我现金。


我与小绿那些事


其实,我还是应该为快趣出行竖一个大拇指,通过两种解决办法,特别是第二种,可以看出快趣出行具有很好的赔偿态度,并且想在我方损失之外额外增加赔偿额度。


在把罚款单给予快趣公司的小哥之后,我和他聊了一会,他告诉我,这种事情他们也遇到过前来索赔的,他们都是照单赔偿;如果在赔款单上没有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其实可以不用转账(内心充满了疑惑?);还有就是他们也曾向武汉交通部门提出过登记上牌,但被拒绝。


“共享电动车,寸步难行”


我与小绿那些事


回来以后,小哥的话在我脑子里一直循环,为什么共享电动车登记上牌会被拒绝?


我查了一下原因,大概明白了,共享单车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出台限制令,不鼓励共享电动车的发展,原因就是共享电动车因为车速太快造成危险、占用公共场所停放以及交通事故追责等问题。


我与小绿那些事


快趣出行的公司简介明确说明是一家专注高校共享电动车的上市公司,我们点开使用的每一辆电动车可以看到清楚的编号和所属高校使用范围,也就是说我们本身使用过程中不能离开校园。而在地大,因为隧道不允许电动车穿行,北街口几乎是必经之地,也是日常使用中唯一的“公共道路”。


我与小绿那些事


我与小绿那些事


事后,阿伟说要请我喝雪碧,这个时候,我的正义感爆棚,内心OS: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好兄弟和我也太客气了,答应他吧,显得我不仗义,不答应吧,还不给面子……

于是,我挥挥手,和他语重心长的说:

要不,要不,


我与小绿那些事


希望每一位同学都可以持法律之利剑,敢于维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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