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鑑證報告》有必須主動做嗎?

曉敏老師:最近我瞭解到,我們市的同行有幾家做了《企業所得稅鑑證報告》,我們以後需要做嗎?稅務局沒有強制要求必須做。

答: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沒必要主動做,原因如下:

目前,企業需要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這個內容並不詳細,只有調整項目,看不到具體的內容,沒有辦法核對。如果出具了《企業所得稅鑑證報告》,稅務局的檢查人員拿到《企業所得稅鑑證報告》、《鑑證報告交換意見》以後,檢查核對企業的問題就容易很多了。如果報告和交換意見一致還好,如果不一致,很可能就直接調整了。另外,在查賬時,會更專注於納稅調整未涉及的科目,提高了稅務檢查人員的效率,更方便了稅務檢查人員檢查企業的問題。所以說,如果非必須,無特殊原因,沒必要主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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