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檢察官林華華離婚,女人過了40最不能虧待的是自己

“現在似乎對離婚都見怪不怪了,可是我還是想說這好像不太公平”

可能因為一次爭吵、一次分歧、更多的是一次家暴、一次出軌,一次次失望,離婚似乎從以前讓人驚掉下巴的大事,到現在聽到耳朵起繭的常事。

《人民的名義》檢察官林華華離婚,女人過了40最不能虧待的是自己

據一情感雜誌調查,離婚年齡段人數最多的在30至50歲,結婚前幾年可能還感覺新鮮、可能還能忍讓,沒有離婚,後來因為孩子還小,為了孩子退步、忍讓,所以中年成了離婚的高峰年齡段。

《人民的名義》檢察官林華華離婚,女人過了40最不能虧待的是自己

最近經常看到的頭條是什麼?“曹雲金唐菀離婚”,無數人為唐菀感到惋惜,在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飾演林華華的她,因為這部神劇一炮而紅,無數廣告、影視簽約,不過為了婚姻、腹中孩兒放棄了,到頭來卻是一紙離婚協議!很多人都說“人生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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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想過,像唐菀還是有辦法、有能力讓自己過得好,也還算年輕,有資本再找到新的生活。而不少40多、50多的女性,為了家庭、為了孩子辛苦操勞了半輩子,捨不得買衣服、捨不得護膚,最後還落得個老公出軌,中年離婚的鬧劇,離婚後能怎麼辦?很多沒有工作的中年女性,不得不去找一份不太體面的工作,過著不太體面的生活。

《人民的名義》檢察官林華華離婚,女人過了40最不能虧待的是自己

一個年近50的女人推著賣蘿蔔牛雜的小推車,這是我六七歲的時候對隔壁阿姨的印象,之後慢慢懂事才明白她的不容易,40多歲時老公出軌,不斷被自己的老公嫌棄不收拾、被家暴,最後忍無可忍,只能離婚收場。

一直為家庭操勞、照顧老人,沒有工作、沒有一技之長,只有著一手不錯的廚藝,只能買個小推車,做一鍋蘿蔔牛雜,出去討生活,這是她一個離婚女人的生活,我相信也是很多離婚的中年女性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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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都說中年人的生活是最光鮮的,因為他們度過了年輕時的瓶頸期,少了年輕時的戾氣,有著不錯的事業、沉穩的心性,可是對於那些離了婚的中年女性呢?無助、恐懼充滿著他們的生活。陪一個男人從無到有,青春毫無保留的奉獻給了他,到頭來什麼都沒了。

只能說中年的你不要再為了一兩百元的衣服,而不捨掏腰包,不要看著護膚高昂的價格望而卻步,不要光想著老公孩子,你還有你自己沒照顧,只有自己強大了,才能抵擋生活的出其不意或許就是這樣,你若盛開,蝴蝶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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