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角色的受害者——曾志偉

這也是我不認同主流輿論,想說幾句心裡話的人。但昨晚我再一搜對他的評論,真的有打退堂鼓的想法,沒想到網友對他的印象能壞成這樣!特別是他強暴藍潔瑛的傳言,已經被眾多網友認定為鐵板釘釘的事實。我逆勢而動對此質疑肯定會被罵聲淹沒,但還好,照上篇陳赫的文,我發現其實根本沒什麼人看!我真不愧是個無名小卒。好吧,如果你某個時候有緣讀到先別急著噴,我只是給點個人意見,僅此而已。

我之所以不認同大部分人相信的他強暴了藍潔瑛,因為有兩點一直困惑著我。首先,法律!曾志偉在香港娛樂圈是有頭有臉的人物,這樣的人一舉一動都受著無數媒體和民眾的關注,藍潔瑛名氣沒曾大,但好歹也是個明星,而強暴這樣重大的刑事案件比起什麼出軌、緋聞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就算本人不報警,這樣的頭面人物如有重大嫌疑引起輿論,法制如此完備的香港早就有相關部門採取行動,至少例行調查肯定該有。但無論是90年代還是到現在漫長的二、三十年裡什麼都沒有。我真想看到香港警方曾經因為藍潔瑛調查過曾、起訴過他,最後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也好,這至少證明有關部門曾確實認為他有這個嫌疑。但什麼都沒有,曾志偉沒有因藍潔瑛的事受到過任何司法困擾。

難道他真如電影裡他演的黑幫老大能夠隻手遮天,法律完全不敢碰他?其實,我想說這確實是他在眾多噴他的網友心中的形象!這個倒黴蛋演了一輩子的黑社會老大,演技絕佳,90年代就獲得了香港電影金像獎和臺灣電影金馬獎,但他怎麼也不會想到現實中有眾多的人真把他當成了黑社會老大,由此對他印象極差!再加上其本身沉浮演藝圈免不了的一些花邊新聞,他一個“大惡人”的形象就更加鮮明瞭。由此,香港法律沒絲毫搭理他的罪名,內地網友能給他坐實了!

我的第二個困惑是“人緣”。他的人緣為什麼能這麼好!好到在內地很難找到第二個能跟他相提並論的人。看他近幾年的生日會就知道,個人的生日會能當娛樂圈一個大型典禮辦。從60歲到去年的65歲,看看來捧場的嘉賓:周杰倫、成龍、譚詠麟、劉嘉玲、黎明、張學友、陳小春、謝天華、陳百祥、謝賢、任達華、李克勤、李若彤、苗僑偉、黃日華……尤其60大壽,來祝壽的明星大腕居然有700多人,以後每年的生日會也都有上百人,這不用說半個或大半個了,幾乎整個香港演藝圈都在捧他的場,為什麼?如果他是背信棄義之徒、貪財好色之輩、奸佞的小人、無恥的惡棍,怎麼可能有這麼驚人的“人緣”?我能想到唯一的解釋是他是一個耿直仗義的人,一個德才兼備、人格服眾的人。

我知道人人口中的惡棍我把他說這麼好,很多人嗤之以鼻。那麼除此之外,讓我想想其他的解釋:

一、來的人都是被迫的,因為他是黑社會老大。現在的香港,一座以經濟的自由、法制的健全、社會的進步、政府的廉潔、治安的良好享譽全球的城市,還有人能這樣的隻手遮天?這種說法不值一駁。

二、來的都是感謝過去的提攜或為今後的星途著想。這種說法不能說它完全沒道理,畢竟曾志偉曾幫助過很多人,但這並不是主要原因。論大佬,曾志偉同香港娛樂圈真正的幕後大佬如向華強(中國星集團)、楊受成(英皇集團)、邵逸夫(邵氏影業)等等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前者代表個人,後者則是一個伴隨香港娛樂圈興衰的龐大企業。論對香港藝人的影響力曾志偉怎麼可能跟這樣的幕後大佬比?當然,曾志偉做過幾屆香港演藝人協會會長,但這個協會是民間性質的,90年代成立的主要初衷就是保護藝人、團結藝人不受黑社會敲詐侵害,它的歷任會長包括成龍、許冠文、梅豔芳、曾志偉、譚詠麟以及最新的古天樂,曾志偉不可能利用它成棒殺藝人的工具,相反,他能擔任幾屆正是其在香港民間藝人中極高威望和人格的體現。另外,某些媒體在渲染曾在香港後臺多硬時還常提到他父親曾啟榮是警界高官。但那是上世紀40年代的事了,70年代其就因貪汙被香港廉政公署通緝逃到了臺灣,這樣的背景說曾志偉後臺硬,我覺得這些媒體就是迎合讀者口味,極不負責任。事實上曾志偉進入演藝圈也是從跑龍套開始的,直到現在為人熟知的工作也是演員跟主持人,無論是演員還是主持人雖然表面上風光,但說白了也是一個打工的,跟幕後的大佬怎麼比。眾多明星能捧場像自己一樣靠拋頭露面工作在一線的同仁,不可能出於威懾,而是其威信!

三、這些人都不知道事情真相,被矇騙。各行各業都有自己的秘密,哪怕你是這個行業的小羅羅,你知道的“內幕”也遠會比外行人多得多。這些人中隨便一個,他在娛樂圈的人脈、資源、信息渠道都要比普通人多千百倍,你我刷刷手機就得到的“內幕”,你想過嗎?其實這些都是N手的信息了,他們會不知道?被矇在鼓裡?他們知道得更早、更多、更詳細、更準確!

四、網友認定的“真相”是事實,但他們昧著良心當不知道。這種說法同第一種一樣,不值一駁。隨便一個人:周杰倫、張學友、黃日華或苗僑偉他們能創造一代人甚至幾代人心中的經典,能有如此成功的人生,僅靠運氣、一技之長而沒有與之匹配的“德”絕對走不遠,他們的“德行”起碼不會在普通人之下。

說這麼多,以上是我到目前能想到的“好人緣”不源他“好人品”的解釋,但個個我都能輕易反駁。我也想隨大流該噴誰噴誰,也不用費那麼多腦筋、碼那麼多字,但我不想冤枉任何人,我想保持本有的理性。如果香港法律沒找他麻煩,又有那麼多德才兼備的明星、演藝人能為他的為人背書,我為什麼不選擇認同而去相信某條花邊新聞或某個“狗仔”神神秘秘透露的所謂“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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