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縣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中心
關於開展2021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
慢性病申報復核工作的通知
洋縣醫院,各慢性病參保人員:
根據漢中市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中心《漢中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門診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漢市社險發〔2018〕1號)文件精神,現就我縣2021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申請、複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申報受理時間為2020年10月20日—11月2 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新申請(含既往已辦理需新增加病種)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患者,需持近兩年來最近一次住院病歷複印件或門診病歷及相關輔助檢查報告單等病歷資料及2張1寸照片,按規定在洋縣醫院醫保科領取申請表,辦理申請備案手續。
三、參保人員要嚴格按照《漢中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門診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漢市社險發〔2018〕1號)和《漢中市社保經辦中心關於2018年上半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申報復核工作的通知》(漢市社險發〔2018〕15號)要求,提供與申報病種一致的病歷資料,資料不全或與申報病種不相符的,均不予受理。
四、鑑定醫院必須按照《慢性病鑑定標準和用藥範圍》嚴格把關,認真開展鑑定工作,對病症不符,達不到鑑定標準的參保人員不予鑑定。同時規範慢性病鑑定審核流程,必須組織醫療專家對鑑定結果和治療用藥方案進行集中評審,審核通過後統一報縣社保中心複審,縣社保中心複審通過後報市醫保中心備案。
五、待複審備案鑑定工作結束後,新申請的(含新增加病種)參保人員在所申請的定點藥店領回申請鑑定表,妥善保存,作為有效期內(待遇享受期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就醫購藥結算憑證。
洋縣門診慢性病定點醫院:
洋縣人民醫院
洋縣中醫院
洋縣門診慢性病定點藥店:
洋縣利民藥店有限公司
洋縣仲景醫藥超市有限公司
陝西美致惠健康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武康店
諮詢電話:8227223
洋縣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END——
來源:洋縣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中心
編輯:曹菲 張鑫
審核:張志剛
主流輿論陣地 綜合服務平臺 社區信息樞紐
洋縣發佈
愛洋縣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