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童遭母親虐待毆打,社會不能後知後覺-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開水燙頭、鉗子拔牙、擰斷胳膊……近日,遼寧撫順一位6歲女童遭母親及其男友虐待毆打,全身多處燙傷、骨折,引發廣泛關注,激起社會極大憤慨。

虎毒尚且不食子,對幼崽呵護實乃動物本能。這位母親非但沒有“舐犢情深”,履行基本的養育職責,還與男友一起虐待自己的孩子,導致其受傷嚴重進了重症監護室。這樣的人不僅不配為人父母,更喪失了基本良知,突破了人倫底線。孩子身上觸目驚心的傷口,孩子口中母親的惡劣行為都表明,非重罰不足以懲惡行。目前,涉事二人已被公安機關逮捕,撫順市檢察院正在準備提起公訴。相信作惡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也將為他們的行為付出代價。

孩子,是一個家庭、一個社會最柔軟的存在。他們富有生命力,又非常脆弱。正因如此,保護他們的健康、呵護他們的成長,從來都是一件大事,關乎家庭成長和社會發展。但從現實來看,由於孩子不具有清晰的危險認知,也沒有足夠的保護能力,被虐待、被傷害的事情依然禁而未絕。再加之,這些傷害往往隱藏於家庭之內,外人往往難以進行有效監督和干預。如新聞中這位撫順女童,是因為重傷送醫,才被拯救於水火之中。

但保護孩子,不能靠一次次偶然,也不能總是等送到重症監護室。如何構建起有效的保護網?需要激活的依然是社會的每一份力量。今年前些時候,最高檢等9部門印發《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性侵、虐待、欺凌、遺棄、拐賣等9類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關單位和個人須立即報案。同時,公安機關、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發現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代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針對未成年案件隱蔽性強,發現難、報告難、干預難、救助難、幫扶難、聯動難、問責難等現實問題,規定了相關部門的法律義務。當然,織牢織密兒童保護網,還需要有關部門把責任落到實處,如基層婦聯可以提前做足工作,建立長效的對兒童的關注和保護機制;居委會對每個家庭都能及時掌握相關情況等等。

作為現代公民,我們應當明白,孩子並非是某個人的私產,虐待兒童同樣不是誰的“家務事”。無論是在各自的工作領域,還是自己的生活區域,對於孩子可能遭受的傷害,多一分關注、多一點敏感,是我們每個成年人應擔的責任和義務。陽光足夠多,總能照進陰暗的角落。當社會的敏感神經被充分激活,發生在家庭內部的虐待現象,才不會一直被隱藏。保護好孩子,這是一個社會的希望所在。(丁 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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