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莊河中心醫院裝飾工程合同1450萬,為何被掠?

(2020)莊河中心醫院裝飾工程合同1450萬,為何被掠?


談及此案,頗有感觸。

相信法律,是對的;但法官深敬法律程度、閱歷、責任心是不同的。

一、作為專家組,選聘12家備選律所,我是簽字人之一。

二、一審的交鋒:

(一)管轄:4500萬,大連中院立案沒問題。

(二)爭議焦點:

1.裝飾公司主張:

醫院大樓裝飾工程,合同原中標價3000萬,工程竣工已給付.;現有1500萬的變更,有工程變更單為據。

申請工程變更單造價鑑定。

2.中心醫院(律師)主張:

應鑑定整個工程造價。

(三)一審判:依變更單鑑定,中心醫院再給付1450萬。

三、二審.

(一)管轄:遼寧高院

(二)判決:維持原判。

四、再審申請:

最高法裁定:一審未聽取被告鑑定意見,程序違法,發回高院重審。

五、高院重審:

直播僅3分鐘,切斷直播。

六、被告過錯:

工程糾紛專業性強,被告方專業術語空白,只說自己明白的;被告技巧空白,原告僅申請變更單鑑定,被告只說不做,怪不了法院;發展結果可預見。。。

七、勸君:

隔行,僅有法規知識,律師慎參與。

(2020)莊河中心醫院裝飾工程合同1450萬,為何被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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