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歷史十大荒唐事件

先從一個小人物說起。

十六世紀末期的德國南方小鎮諾德林根,有一位名叫瑪利亞·荷的普通女子被指控為女巫。她拒不承認罪行,受到了慘無人道的酷刑審訊。在嚐遍六十二種酷刑之後依然不肯認罪,讓當局頗為頭疼。

在當時的整個歐洲,像瑪利亞·荷一般被指控為“巫”而受到酷刑折磨或是被送上火刑架燒死的人數不勝數。但不是每個人都像瑪利亞·荷一樣硬氣,大多數人只要兩三種酷刑就屈服了,他們承認那些莫須有的罪名,或是招認出自己的“同夥”。

自1430年前後至1782年瑞士格拉魯斯州最後一例合法獵巫。這三百餘年的時間裡,整個歐洲約有三至五萬個“巫”被處死,其中以1560一1630期間最為嚴重。

這段持續數個世紀的,針對於“巫”的恐慌、搜捕、打擊,我們稱之為“獵巫運動”。史學家羅塞爾·亨利·羅賓斯稱“獵巫運動”是“現代文明駭人聽聞的噩夢,最骯髒邪惡的犯罪,莫大的恥辱,理性人懷抱的全部良知暫告缺失”。

“獵巫運動”的恐怖氣息幾乎遍佈整個歐洲,其中最為嚴重的是德國,德國獵殺的“巫”的總數佔到整體的一半以上。其中女性佔大多數,在80%左右。男性受害者相對來說比較少,但也不是完全的置身事外。

差不多整個德國都燃起了獵巫的火焰。在瑞士,有不少村莊因獵巫之故徹底消失了。到洛林的人會看到成千上萬的火刑柱一排排在那裡,上面綁著女巫。

世界歷史十大荒唐事件

當時很多人都是真的相信,這些“巫”是危險的,她們與魔鬼為伍,把自己的靈魂和肉體出賣給魔鬼,成為魔鬼的奴僕。她們用巫術讓莊稼歉收,給周圍的人畜帶來疾病和死亡。她們吃人、殺嬰、淫亂,他們的存在嚴重的危害著社會和公共秩序。

對女巫的審訊相當的殘忍血腥,審訊者們會用各種手段讓她們開口認罪。比較常見的審訊方式是吊刑,雙手反綁在背後並吊起。受刑者的肩膀很快就會承受不住身體的重量而脫臼,有些喪心病狂的審訊者還會在他們腳上綁上鐵磚。這種吊刑通常要持續五個小時以上。除此之外,還有指枷、烙鐵、拉肢架等等。

圖中的這個女子即將被審訊,一個人在剝她的衣服,地上那個人在準備待會要用的刑具。這幅畫的名字叫“你會被折磨的薄如羽翼,陽光會穿透你的身體”

還有下面這則記錄

除了酷刑和口供,還有一種證明她們是女巫的辦法就是尋找“聖痕”。一顆痣或是一塊胎記就會被認為是“聖痕”,是惡魔的印記。如果這些都沒有的話,審訊者們就會說這個人身上的“聖痕”是隱形的,而隱形的“聖痕”所在的位置沒有知覺。他們用針反覆戳刺“女巫”們的身體某一部位,直到她們對疼痛麻木沒有反應之後,就宣佈找到了隱形“聖痕”。

這個東西就叫做“巫刺”,是專門用來尋找“聖痕”的刑具。

定罪之後的女巫將會被處死,通常是火刑。圍觀對女巫的處刑在某些地方還是一項喜聞樂見的群眾運動,女巫們被扒光衣服綁在火刑架上,赤裸的身體,扭曲的五官,痛苦的哀嚎都讓觀眾們興奮不已。1681年,德國呂貝克地區的報紙上還刊登過一條新聞,一個人聽說某地要處死女巫,趕忙騎馬跑去觀看,途中不慎摔下馬來,摔斷了脖子。

世界歷史十大荒唐事件

多麼的黑色幽默。

這幅木刻畫上展示的就是處死女巫的場景,左下角的三個人被綁在火刑架上焚燒,右上角那個女巫被砍頭。相比而言,砍頭還算是比較仁慈的了。

那段黑暗的年代裡,數萬名無辜的人被扣上使用巫術的罪名,被殘忍的折磨和處死。一直到十八世紀末期,這項血腥的運動才逐漸平息。

最後我們回到開頭提到的那個女子,瑪利亞·荷。幾百年後,她的事蹟被編排成戲劇在諾德林根鎮上的戲劇院裡上演,人們稱頌她頑強不屈,反抗權威的精神,她成了民眾心目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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