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電子煙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案待開庭,劉強東名下公司成被告

“對電子煙的監管刻不容緩,電子煙的煙霧氣溶膠會引起血小板聚集增加,可能導致血管出現微血栓,還會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並引發心臟病。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它是戒菸的替代品……”

10月30日上午,中國控制吸菸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高玉蓮,出席在京舉行的“電子煙產品質量責任糾紛第一案暨電子煙立法和監管研討會”時如是說。中國疾病預防控制相關專家也呼籲國家出臺針對電子煙的管理辦法。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上述研討會上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國內首例電子煙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案正等待開庭。目前北京互聯網法院已經立案,正在進行證據交換。

首例電子煙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案待開庭,劉強東名下公司成被告

▲國內首例電子煙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案起訴狀,劉強東名下公司成被告之一。受訪者供圖

首例電子煙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案等待開庭

上游新聞記者獲得的民事起訴狀顯示,國內首例電子煙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案的被告,包括北京羽衣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羽衣科技)、廣東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蜂窩工場)、 北京京東金禾貿易有限公司(下稱京東金禾)和北京京東叄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叄佰陸拾度)。

工商數據顯示,京東集團創始人劉強東為叄佰陸拾度的大股東,持股45%,並擔任執行董事;京東金禾為京東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羽衣科技則由原錘子科技二號人物朱蕭木創辦,羅永浩曾幫該公司下屬品牌“FLOW福祿”電子煙做過推廣。

2019年5月2日,該案原告在京東網站購物時發現,福祿(flow)京東自營旗艦店在銷售電子煙,客服和頁面宣傳資料稱“電子煙沒有危害或危害很小,且能夠起到戒菸的功能和療效”。原告下單購買了一套電子煙帶3只煙彈,支付了299元。同日原告收到產品,並獲得了京東金禾提供的電子發票。

原告在詳細查看產品說明和外包裝時發現,有關方面在電子煙的宣傳上自相矛盾。網站客服和廣告宣稱“無危害或危害小、比香菇還安全、不會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有助於戒菸等”;但產品外包裝和產品說明則宣稱:“電子煙對健康仍可能有害、含有甲醛、尼古丁是成癮性物質等。”該產品外包裝和產品說明顯示,涉案產品是由羽衣科技授權蜂窩工場生產製造。

起訴狀內容還顯示,羽衣科技、蜂窩工場和京東金禾賣給原告的電子煙及煙彈,宣稱含有菸草和尼古丁卻未獲得菸草部門頒發的菸草專賣許可證,且國家禁止通過互聯網銷售捲菸;宣稱添加了食用級香料,卻未獲得食品添加相關批准手續;宣稱添加了醫用級丙二醇、尼古丁鹽,有戒菸的功能和療效,卻未獲得國家藥監局和衛建委批准的藥品和醫療器械批准文號。

該案原告的委託代理人、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鍾蘭安表示,2019年5月28日北京互聯網法院正式通過網上審核立案,2019年7月23日消費者已向該法院繳納了訴訟費。現在此案正處於證據交換階段。

首例電子煙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案待開庭,劉強東名下公司成被告

▲首例電子煙產品質量責任糾紛案暨電子煙立法和監管研討會現場。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李洪鵬

電子煙監管已經刻不容緩

“截止今年10月22日,最新數據表明,美國已經發生34起與電子煙使用相關的死亡,而且49個州里有超過1600起與電子煙相關的損傷。所以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是不安全的,這是毋庸置疑的。”上述研討會上,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孫佳妮指出,電子煙並不安全,需從各方面嚴格監管,最大限度避免其對使用者、非使用者、未成年人等人群的影響,室內公共場所必須禁止電子煙。

孫佳妮還表示,目前共有30個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電子煙產品銷售,有36個國家對購買年齡進行了限制。在廣告促銷和贊助方面,全世界98個國家有68個禁止或限制電子煙的廣告促銷和贊助。有8個國家對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進行廣告促銷、贊助的管制。

中國控制吸菸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高玉蓮在研討會上表示,針對電子煙的監管已刻不容緩。電子煙的煙霧氣溶膠會引起血小板聚集增加,可能導致血管出現微血栓,還會增加患上心血管疾病的風險並引發心臟病。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它是戒菸的一個替代品。

北京市控制吸菸協會會長張建樞認為,要禁止在網絡上銷售電子煙,對網絡的監管一定要提上議事日程。我國的菸草是禁止網絡銷售的,所以電子煙也應禁止做網絡銷售和促銷。“儘快制訂相關法律,把電子煙納入傳統捲菸管控的範圍。”

文章來源:中翰法務微信公眾號 ID:gh_351bad1bf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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