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直接动手,警察:罚!

一言不合直接动手,警察:罚!

10月12日19时许,槐荫分局兴福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内某专卖店,报警人称因工作分配问题被员工殴打。接警后,兴福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现场围观群众较多,民警首先对周边群众进行了疏散,民警在现场初步了解到报警人王某因在与员工商讨工作分配问题上意见不合,多次协商均未果后,与其中一名员工盛某发生了口角,后盛某一时冲动之下对王某进行了殴打,随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所里做进一步调查。

经民警进一步审查,盛某对殴打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槐荫分局兴福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盛某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通讯员:王坤 周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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