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千起糾紛訴外化解 “無訟村”創建見成效

【聚焦】千起糾紛訴外化解 “無訟村”創建見成效
【聚焦】千起糾紛訴外化解 “無訟村”創建見成效

張羌街道調解兩起買賣合同糾紛、祥雲鎮調解一起法院轉交的拖欠飼料款糾紛……。近日,從溫縣全縣調解員群中經常會看到一天化解多起糾紛,當場簽訂調解協議,或送錦旗表示感謝的情景。今年以來,溫縣法院主動將司法工作融入到基層社會治理中,積極打造一站式訴訟服務和多元解紛機制,推進“無訟村(街道)”建設,實現糾紛就地、高效、快速化解,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推鄉村振興。

構建“大格局”

立足於“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多元共治”的工作思路,溫縣縣委縣政府發揮主動、主導作用,在組織、人員、機制、經費等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法院發揮推動和規範作用,整合各方資源,通過建平臺、定規則、強考核,依託綜治和司法局人民調解組織,搭建訴訟與非訴訟糾紛快速流轉、分配和調解的“大網格”。

依拖縣政法委,強化與縣司法局的溝通銜接,強化訴前調解,每月對委託調解員調解案件情況及各鄉鎮(街道)萬人成訴率進行統計彙總後上報政法委。縣政法委以創建“無訟村”為抓手,將全縣各村萬人成訟率納入平安綜治建設考核中,建立評比通報機制,實行一票否決;縣法院積極參與全縣“無訟村”創建評比活動,對評比對象提出專業化建議,助力全縣“無訟村(社區)”創建工作快速提升;縣法院還將各村萬人成訟率數據和當地糾紛情況製作成白皮書,定期發送給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各鄉鎮“無訟村”創建提供決策依據和法律支撐,降低成訟數量,同時通過完善司法保障各類規章制度,緊盯訴前調解、指導人民調解和司法確認等工作大方向不跑偏、不拋錨,藉助行業調解、行政調解等力量,綜合運用自治、德治和法治手段,將大量矛盾糾紛防控在源頭,給群眾解決糾紛提供了“一站式”、不花錢、不傷感情的新路徑。截止9月底,該院對外委派調解案件2479件,調解成功1272件,成功率50.8%,司法確認223件;受理民事案件3456件,比去年同比下降26.49%,一些民間借貸、租賃合同、勞動爭議等傳統案件下降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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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舊習慣”

“以前有矛盾我只知道去法院打官司,不管事大事小,不管成本和後果,就是要告,有的親戚朋友遇糾紛也是這種方式。”國慶前夕,趙某因排水問題與鄰居產生糾紛,在立案時與訴訟服務人員交談中說道。

後經過訴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瞭解,發現這起排除妨害糾紛爭議標的不大,如果進入審理程序,不僅會花費大量錢財進行司法鑑定,而且可能使雙方矛盾激化。於是,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就將案件委派至司法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經過調解員悉心勸說,原告不但撤回起訴,而且兩家握手言和,矛盾順利化解。

“短短几天時間,一分錢也沒花,經過調解員張老叔勸說,我和鄰居的事說好了,鄰里之間低頭不見抬頭見,我只要他的一個態度。那天,我們兩家共同吃了頓飯,啥事都沒有了!”趙某笑逐顏開地說。

“咱們全縣的調解隊伍調解能力強、積極性高,經常出現‘井噴式’化解效果,有時一天能調好十幾起糾紛,以前都很少見的,溫縣依託‘無訟村(社區)’創建,止糾紛於未發,將大量矛盾糾紛防控在源頭,有糾紛打官司單一的化解方式已經逐漸轉變。”縣政法委副書記王照介紹說。

“根據形勢的發展,我們及時轉變思路,克服單打獨鬥、關門辦案的思想,不再僅以考核辦案數量論英雄,而是側重於糾紛化解的效果來評判辦案質效,一些民間借貸、相鄰關係、婚姻家庭糾紛等普通類案件往往通過庭前委派調解組織就化解了,不僅為群眾節省了訴訟成本,辦案人員也能有更多的時間去辦理疑難複雜案件。”溫縣法院副院長劉長河對“無訟村(社區)”的創建帶來的變化感觸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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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速裁”提效率

“我起訴好幾件案,到法院十來天都全部調解了,真是太快了,讓我意想不到!”9月30日,溫縣某輪胎公司的負責人馬某專門到法院,將一面“真心真意辦民事 傾心傾力解民憂”送給了該院駐速裁團隊,感謝速裁團隊調解員快速將自己的3起糾紛順利化解。

據瞭解,王某和楊某等三人先後在該輪胎公司修車、換輪胎,陸續欠下修車款和輪胎款共計十多萬元,經催要,三人都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拒不歸還。為此,今年9月,馬某將三人起訴至法院,該院在受理該案後,將案件分流至速裁團隊,按照程序,案件在到達該團隊後,被分流至駐團隊專職調解員李龍振,對所起訴的三起案件一併進行調解,曾經在退休前從事多年教學管理經驗的李龍振憑藉善於做思想工作的優勢,分別通知三被告,向其講明誠實守信的重要性,並告知欠賬不還應承擔的法律後果。李龍振通過多次調解,三人均與馬某達成調解協議,在速裁團隊辦案人員審查後,當場進行司法確認。馬某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出於感激,專門送上了一面錦旗。

近年來,溫縣法院不斷創新訴調對接、非訴訟解紛新機制,通過構建“民事速裁+人民調解”一體化工作格局,在訴訟服務大廳、速裁團隊、三個基層法庭,7名調解員嵌入立案、民事審判團隊,對適宜調解的案件先進行過濾,能調盡調,協同快速化解,為群眾減負增效,減輕辦案人員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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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確認“上保險”

在人民調解工作中,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是經調解員苦口婆心勸說,好不容易達成調解協議,卻因當事人不履行約定義務而使調解協議效力削弱。為解決這一問題,溫縣法院按照就近原則,藉助訴訟服務中心、人民法庭、巡回法庭以及道交一體化平臺,構建“人民調解+司法確認”模式,通過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書強制執行力,防止糾紛反彈,取得定紛止爭、案結了事的效果,維護人民調解的公信力。

今年9月17日,趙堡中心法庭在受理邢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時,發現雙方同為一個村,且都不在本地居住,如果打官司在送達、開庭過程中既不方便,還要產生較多的費用,於是,該庭便委託給趙堡司法所調解中心進行調解。

收到該案後,調解中心專職調解員李紹庭立即打電話和雙方當事人溝通,核實雙方當事人信息及案件基本情況,查明被告王某在鄭州打工,原告邢某也遠在廣東打工。經多次聯繫,雙方約定於9月21日到趙堡司法所進行調解,邢某委託妻子慕某參與。

在調解過程中,雙方對爭議的10萬元及利息無異議,王某隻是表示,自己小孩因病住院暫無能力償還。而慕某說王某兩年前就表示將在半年內將借款歸還,到如今始終未兌現承諾,對王某不再信任。針對這種情況,調解員李紹庭耐心地講道理、擺事實,希望雙方相互理解,冷靜對待。經過一番調解,雙方擬定還款協議,約定王某從今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分四期履行,同時約定9月23日到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然而,9月22日,慕某突然反悔,調解陷入僵局。9月23日下午,調解員將雙方再次召集調解,一見面雙方火氣十足。慕某說如果王某不還錢就直接起訴到法院。王某態度也很強硬,“你上法庭,我沒錢,你能把我咋了!”,說過摔門而出。調解員李紹庭趕緊拉住王某,勸導雙方說你們原為好朋友,而且同在一個村,抬頭不見低頭見,何必為這事成仇人。經過調解員耐心勸說,雙方平靜了情緒。

最終,綜合考量雙方情況,最終達成分期還款協議,王某到2022年4月20日前將錢全部歸還。為確保協議順利履行,李邵庭又帶領雙方到法庭進行司法確認,案件成功化解。

如今,在溫縣全縣調解員微信群裡,經常會有調解各類糾紛調解成功的照片被傳入群中,不同鄉鎮的調解員在案件諮詢、收轉等方面更是頻頻發聲……通過“無訟村(社區)”創建,溫縣法院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全力融入綜治網格、鄉村治理中,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力量一道,促進形成全域覆蓋的解紛服務網絡,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鄉、矛盾不上交”。【聚焦】千起糾紛訴外化解 “無訟村”創建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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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程 萌 李怡靜

審核:劉建章

焦作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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