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能否分耕地?山東一村:不論戶口是否遷出均收回土地

出嫁的女子能否享有村集體責任田的分配權?山東省濱州市鄒平市韓店鎮政府作出解釋。

4月17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欄目向山東省委書記諮詢稱,“我是山東省濱州市鄒平市韓店鎮東白村的一名村民,本人於2018年3月16日與現役軍人結婚,因配偶戶口等問題,本人戶口未遷出東白村,承包地被東白村徵收,這符合現行法律嗎?公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應該怎麼處理呢?”

5月7日,鄒平市韓店鎮政府作出回覆稱,“您反映的問題,鄒平市韓店鎮政府進行了調查處理。”

韓店鎮政府表示,經查,東白村多年來對村民責任田施行“五年一大調,三年一小調”土地調整辦法,並且在土地調整年出嫁女不論戶口是否遷出一律由村集體收回土地,上述土地調整方法曾多次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一致同意執行延續至今。

同時,韓店鎮政府稱,“因您作為軍屬,為維護您的合法權益,韓店鎮政府已通知東白村委依法進行糾正。”

出嫁女能否分耕地?山東一村:不論戶口是否遷出均收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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