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被駁回,我來告訴你5大原因

據大數據調查,現註冊商標的企業和個體戶越來越多,但是我們都知道,想要一次性註冊商標還是有一定難度的,現目前很多商標註冊者都不清楚商標審核的流程,商標提交審核後很可能由於各種原因被駁回,那麼麥匯網為大家科普一下,註冊商標在什麼情況下會被駁回?

註冊商標被駁回,我來告訴你5大原因

1、註冊商標與已有商標相似或相同

商標註冊者們提交商標後,商標審查員會對商標進行審查,他們會根據商標數據庫檢索後判斷商標是否能夠繼續註冊。當他們發現同一商標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註冊申請,那麼根據“申請在先原則”,商標局就會駁回該商標的註冊。

2、缺乏顯著特徵

若註冊的商標太過簡單,僅有簡單的線條、普通的幾何圖形,那麼商標審查員會認為商標缺乏顯著特徵,不可識別,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也會駁回商標。

3、商標近似

若商標審核員在審核時發現兩個商標以文本字形,發音,含義,圖形構成和顏色,整體結構,三維形狀和顏色組合的形式被拒絕,容易被公眾誤解或混淆。那麼這樣的商標會被判為商標近似,也會被駁回。

4、商標名稱採用通用名稱、描述性詞語

一般來說,行業內通用的名稱以及描述性的詞語僅僅只能用來描述產品等,不能用作商標註冊,否則會引起歧義,描述產品特徵的詞語不能作為商標註冊,否則會被駁回。

5、使用了不被允許註冊的標誌

《商標法》規定了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國旗、國歌在內的若干種不可作為商標註冊使用的標誌,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眾對商品質量、產地產生誤認的名稱或標誌都不可註冊為商標,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許的標誌作為商標註冊,則會被駁回,不予註冊。

從以上的內容我們不難看出,申請註冊的商標很可能在多種情況之下被駁回,比如商標審核員在審核的過程中,發現註冊商標與已有商標相似或相同、商標缺乏顯著特徵、商標近似、商標名稱採用不餓能用做商標註冊的通用名稱和描述性詞語、商標使用了不被允許註冊的標誌。在這些情況下,商標註冊都有可能被駁回,所以商標註冊者在註冊商標的時候應該避免這些情況。

註冊商標被駁回,我來告訴你5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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