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决定李朝阳任区政府代理区长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决定李朝阳任区政府代理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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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2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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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过审议、表决,决定接受陈嵘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吴中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任命李朝阳为区政府副区长,决定李朝阳任区政府代理区长;任命王晓东任区政府副区长;决定接受顾益坚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吴中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各项专项报告,评选表彰了2019年度履职优秀的区人大代表、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2017—2019年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并审议、表决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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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任命的同志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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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阳同志简历

李朝阳,男,1977年12月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1999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

1995.09—1999.08 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学习

1999.08—2001.05 南京化工大学化工学院辅导员、分团委副书记

2001.05—2001.10 南京工业大学团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1.10—2006.01 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

其间:2003.08—2005.07南京工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2006.01—2007.06 南京工业大学人事处副处长

2007.06—2007.12 苏州大学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7.12—2010.06 苏州大学团委书记

2010.06—2011.09 苏州大学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2011.09—2016.06 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

其间:2007.09—2013.12苏州大学教育学院高等教育专业学习

2016.06—2016.07 吴中区委副书记(正处级)、党校校长(兼)

2016.07—2017.06 吴中区委副书记(正处级)、宣传部部长、党校校长(兼)

2017.06—2020.04 吴中区委副书记(正处级)、党校校长(兼)、吴中高新区(筹)党工委书记、长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2020.04以后 吴中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区委党校校长(兼)、吴中高新区(筹)党工委书记、长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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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区人大办

部分图片:王永康

编辑:陶佳凤、孙诗帆

审稿:黄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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