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治百病的通用而高效的良药

医治百病的通用而高效的良药


疾病随死亡而痊愈,死亡就成了医治疾病的良药。这种良药只有一味,而一切病症无不适用,如蒙田所说:“一些人称死亡为最可怕的事物,殊不知另一些人却称之为人生痛苦的唯一港口,自然而杰出的支配者,人生自由的惟一依靠,医治百病的通用而高效的良药”(《对好坏的判断主要取决于我们的主观看法》)。也有人称死亡为良医,如费尔巴哈在《论死与不死》中,用下面的诗句向学术界介绍死:

它是地上最好的医生;

这位医生,从来没有失败过;

无论你们的病多么重,

他都会取得自然界的同意加以根治。

死亡作为一剂良药,不仅适用身体上的疾病,而且适用人格上的疾病。人无完人,人活着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改起来并不容易,有些甚至会伴随终身;人在江湖,也会沾染这样那样的不良习气,如古有酒色财气,今有黄赌毒及烟瘾酒瘾网瘾,想要戒除也很难。而一旦死亡,这一切便都不存在了。所以,费尔巴哈说:“其实,死自在自为地已经是一切属地的、非完善的、感性的东西的摆脱;人在病床上咽气死去的同时,也就把一切虚浮、嗜好、罪恶和贪欲尽都摈弃。”(《从人本学观点论不死问题》)。


医治百病的通用而高效的良药


对于不完善的否定意味着完善。那些将自我完善作为价值目标的人,特别是当他相信灵魂不灭时,这种完善对他而言至少在观念中具有重要价值。如苏格拉底是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判死刑、饮鸩而死的。他的死,并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疾病,因而他的痊愈很可能也不仅是生理上的,那还会有什么呢?他从研究自然转向研究自我,当他为追求真理而毅然赴死时,就意味着获得更加完善的自我,从而进入“更加丰富的生命”。假如他生前还有缺点和不足,那么,随着他不平凡的一死,灵魂便臻于完美。再者,在苏格拉底看来,死亡是否比生存更好,是一个“唯有神知道”的问题。这个问题对他灵魂的困扰,就像疾病对他身体的困扰,毋宁说也是一种疾病。而这个谜底,将因他亲历死亡而揭开,那么他期待于死亡的,就像期待医生治愈精神上的困惑。不仅如此,他毕生追求智慧,却“自知其无知”,那些他自以为无知的对象或领域,那些曾经让他困惑的问题,或者因死亡而找到答案,或者因死亡而不复存在,死亡于是成为一种解决。

死亡作为对生命的否定,不仅否定了有病的躯体,也否定了有缺陷的人生。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如有人贫穷,有人不幸,有人怀才不遇,有人学非所用……这一切除自身素质和主观因素外,还缘于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而人一死,将不在社会上占据任何位置,个人与社会关系上的所有症结也将终结,无所谓穷人也无所谓富人,不再治人也不再治于人……以死亡为良药或良医,其实就是以死亡为解决,人生的所有问题,生活的所有疑难,没有什么是死亡带不走的。所以费尔巴哈说:“死是唯一的(虽然只在他的观念里是唯一的)良药,可以治疗巳经存在的或只是带威胁性的、难以忍受和忍耐的、与他的追求幸福不相符合的那些矛盾”(《幸福论》);“死是一切罪恶和错误、一切情欲和贪欲、一切需要和斗争、一切苦难和悲痛的否定、终端。因此,古人便把死称为医生。”(《从人本学观点论不死问题》)


医治百病的通用而高效的良药


不仅如此,死亡作为良医或良药,还试图将其疗效运用到社会领域。人类社会从来就不完美,从来就有许多弊端,有些甚至是不治之症,如平等、公平等“普世价值”的缺失。社会病须用社会的药方医治,才算对症下药,但自然界也常常越俎代庖,将自然规律如死亡强行运用到社会领域。

……现存的灾难是无可医治的,

只有死,才治好它们……

那损害植物的祸由,是起于深下的低地;

它只有在它已不再存在时,才得痊愈。

尽管笔者不完全明白费尔巴哈为什么这样说,但从“现存的灾难”以及其根源深埋地下来看,这里所说的病显然是人类社会固有的顽症,从来没有,也永远难以得到根治。如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也许只有当死亡使人与他人的关系不复存在时,才得以根治,因为尽管人们从出生起就谈不上真正的平等,“但是,死是最坚决的共产主义者;它使百万富翁与乞丐,皇帝与无产者,都一律平等。”(费尔巴哈)此外,死亡将那些造成社会弊端、给社会带来灾难的人赶出历史舞台,也是自然界以其特有的方式介入社会发展进程,参与对社会疾病的医治。

啊,雄辩、公正、伟大的死亡!你说服了不听劝告的人;你做了无人敢做的事;唯有你把整个世界都极为奉承的人逐出这个世界,鄙视他们;你把所有滥用的伟大,把人的所有傲慢、残酷和野心,都纠合到一起,用两个确切的词(在这儿长眠着……)永远把它埋葬!(沃尔特·腊勒《世界史》)

将死亡作为一种解决并非偶然,正如以死亡为痊愈并不偶然。以死亡为良药或良医,也不仅仅是一种个性化的表达,而有其历史文化渊源。佛教是一种世界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拥有众多信徒,而佛教所追求的涅槃,其实就是以死亡为药方。佛教以人生为苦,对其信徒而言,人生是有缺陷和不完善的,毋宁说也是一种疾病,而它为医治这种疾病找到的药方,就是涅槃,也就是死亡。正如费尔巴哈所说:“但是因为他用自己异常受刺激的神经系统来把人生接受为和感觉为疾病,所以很明显地,只有死是他所寻求的药方。因此,应该把涅槃确切地称之为‘能消除一切苦痛和治疗一切疾病的药方’。”(《幸福论》)说来令人感慨,佛陀因见识了死亡而出家修道、寻找医治死亡的药方,找到的药方却依然是死亡,佛教的出发点和归宿竟然都是死亡。


医治百病的通用而高效的良药


以死亡为良药或良医,终归是一种比喻,如果说这种比喻有什么认识价值,那么,也许有助于人们按照死亡的自然属性理解死亡。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承认这一点并不容易,尤其是在宗教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历史条件下。所以,以一部《基督教的本质》“直截了当地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王位”(恩格斯语)的费尔巴哈,在上述诗句中一再告诫:“基督徒们,请记住,只有自然界,才是唯一奥秘的!”“唯有自然界,才默默地治好了危重的病。”费尔巴哈以死亡为良医,并不是歌颂死亡,而是意在批判宗教许诺给人们的不死。既然宗教的理想不过是终结人生的苦难,那么,死亡也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且比神做得更好。

以死亡为良药或良医,也许还有助于认识人生价值的相对性。人生的一切都不具有永恒的、绝对的价值,尤其对个体生命而言,所有的价值只存在于生命存续期间,与生命相始终,一旦死亡,其价值随即消亡。“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旦无常万事休”,人死之后,无论什么对死者来说都已了结。死亡夺去了人的生命,毁灭了对人生具有正面价值的东西,却也消除了对人生具有负面价值的东西,在前者的意义上它是杀手,在后者的意义上它是医生。

(作者简介:焦加,原某报高级编辑、高级评论员。从事编辑工作34年,任评论员26年。所编栏目获首届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名专栏奖、首届中国新闻名专栏奖,个人获第二届韬奋新闻奖提名奖。所撰评论在全国性评奖中获奖数十次。编辑出版该报杂文系列近20种,写作出版杂文集《亲自读书》等4种,其中《亲自读书》一文入选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张志公主编初中第六册《语文》课本。近年致力于系列文史随笔写作,出版了《我眼中的风景——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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