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鬧心,家長操心,法官用心

王某緊緊握著汪法官的手,激動地說:“謝謝法官啊,小孩子淘氣受傷了,我著急上火,幸好汪法官幫我們調解,要來了醫療費!”

4月10日一早,王某來到潘集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夏某賠償小孩受傷的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等5000餘元。訴訟服務中心汪法官接待王某後,瞭解到案情簡單、訴請小額,在與夏某取得聯繫後進行了訴前調解。

經法官核實情況後得知,王某與夏某的孩子在小區一塊玩耍時,夏某的孩子趁王某的孩子不注意推了其一下,由於力度較大,致王某的孩子摔傷,當時臉部、嘴裡都在流血。事故發生後,夏某讓王某正常治療,所花費用雙方另行結算。

隨後王某送孩子去淮南市新華醫療集體北方醫院進行治療,經診斷為牙齒折斷及左側面部摔傷伴疼痛等傷害。現在王某的孩子治療結束,但是鑑於孩子年幼無法做牙套矯正及種牙,醫生建議待其成年後再行種植手術。現因關於治療費用及其後續費用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王某遂將夏某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損失。

汪法官安排王某與夏某坐到一起,面對面進行調解。勸解雙方,孩子還小,受傷是誰都不願意見到的,家長著急應該理解,但是過錯方應該承擔起應負的責任。勸解夏某進行換位思考,如果受傷的是自己的孩子呢……

最終王某與夏某經過汪法官的細心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夏某一次性賠償王某3000元,王某撤訴。王某當天就拿到現金3000元,給夏某打了收條,寫下了撤訴申請。

一起因小孩子玩鬧引起的糾紛,經法官的細心調解,不到一個工作日就案結事了,大大節省了訴訟成本,也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


(潘集法院 徐春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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