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离婚会更难吗?

以后离婚会更难吗?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这部法律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备受关注,引起了广大老百姓的热议!

《民法典》第1077条这样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提交离婚申请;第二阶段为最终办理离婚证。

也就是说,你若想协议离婚,则必须先冷静的等待第一个30日届满,而后在第二个30日内双方再跑一趟民政局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通俗地讲,如果想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最短最短需要31天才可以离婚成功,最长需要60天才能离婚!而在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一旦反悔,就没办法办理离婚证。并且,即使是任何一方都不反悔,在31天至60天这个期间,双方没有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双方以后还想要离婚,还得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离婚的程序和第一次申请一样。

这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应该是《民法典》中引起热议最多的法律条款之一。

有人认为,离婚冷静期或许有利于防止极少数人的冲动离婚,但也让很多深受不幸婚姻折磨的当事人更加痛苦。如果双方真有感情,离婚后也可以复婚。对于双方都冷静自愿离婚的这些人,虽不一定是反目成仇但也不愿再有过多纠葛,冷静期无疑增加了他们的时间成本和精神压力。

有人认为,“离婚冷静期”确实有利于解决如今居高不下离婚率的社会现象,有利于避免冲动、草率离婚,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甚至有人开玩笑说,既然离婚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试离),那么结婚是否也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试婚)?

那么,你赞成设置离婚“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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