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房!京津两地联动执行保障买受人权益

10月19日,东城法院执行局出动警车5辆,执行干警及法警共计二十人,驱车前往天津津南区某小区对一法拍房进行强制腾退。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的配合下,经过了持续15小时的腾退,打包十车三百余箱物品至周转房后,执行法官顺利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

据介绍,本案系一起合同诈骗罪的涉案财产执行,被执行人尚某某等三人,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编造虚假身份,谎称国家部委工作人员,以帮助被害人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名,骗取被害人430万元,后退回人民币370余万元,东城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执行人尚某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刑事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后,法院依法查封并拍卖了被执行人尚某某位于天津市津南区某小区的房产,该房产最终由买受人黄某某以68万余元竞得。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尚某某以“名下就一套房”“共同居住人多”“腾房后户口无法迁出”等理由拒绝腾房,后续拒不到庭谈话也不接听法院电话。因尚某某拒不配合,东城法院决定对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由于涉案房屋位于天津津南区,为保障强制腾退顺利进行,东城法院执行局提前与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申请协助执行。10月19日上午10点半,经过两个半小时车程,东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旭川及承办法官宋旭阳带领执行干警及法警等20人到达执行现场,此时津南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志峰已在现场等候。在津南法院干警的配合下,宋旭阳法官来到法拍房门口,现场宣读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在多次确认房间内无人后,破门进入房间,组织搬家公司对屋内物品打包,做好清单造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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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时30分左右,被执行人尚某某及其妻子王某某回到房屋。看到自己居住的房屋被腾退,两人情绪激动,几次三番意图阻扰法院执法。为平复被执行人情绪,推进腾房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兵分三路:一路人员继续留在执行现场,负责监督搬家公司清点搬空房屋;一路人员在津南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把尚某某、王某某两人带到津南法院谈话室,对二人释法训诫;一路人员在第二执行现场,在为尚某某安排的周转房内等候清点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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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南法院,尚某某和妻子王某某两人一开始态度恶劣,不愿配合。经过执行法官宋旭阳六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两人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书写了悔过书。随后,宋旭阳法官将尚某某两人带回涉案房屋进行物品交接。对于冰箱、油烟机、橱柜等不便移动的家具,被执行人尚某某与买受人协商后折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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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屋内物品众多,在动用两家搬家公司,安排三辆车辆,六名搬家工人连续不间断工作的情况下,清点、打包、搬运工作持续到晚上8点,最终,涉案房屋被腾空。在宋旭阳法官的主持下,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一天的时间,我的难题就解决了!我终于能够拿到这套房子了!”买受人接收房屋后,心情很激动,不停地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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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确保尚某某夫妇二人的正常居住,宋旭阳法官将尚某某、王某某带至周转房,查看清点周转房内的物品,将周转房钥匙交予二人。原本态度强硬拒不腾空房屋的两人亲历了法院执行过程,也感受到执行的规范公正,对法院耐心细致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不再抵触执行。至此,通过东城法院执行局的努力,申请人、买受人、受害人这原本利益激烈冲突的三方,都对法院执行工作深表满意。

在完成房屋腾退后,东城法院执行干警回到法院时已是晚上十点半,待案件收尾工作处理完,已是深夜十一点。


“本次强制腾退,津南法院执行局给予了大力支持,十几个小时的执行全程跟进,协助维持执行现场秩序,控制被执行人,提供谈话场所,充分体现了全国法院一盘棋的精神,展现了京津冀一体化的司法工作格局。” 东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旭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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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以此次强制执行为契机,东城法院执行局与津南法院执行局签订了异地执行与财产处置联动机制合作协议,旨在将此次的联动执行机制常态化,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稿/吴水兰

摄影/吴水兰

编辑/杨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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