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有意思】2為什麼看到的不一樣?

【心理有意思】2為什麼看到的不一樣?

全文1000字,不到三分鐘

權威的實驗,有趣的文章


阿爾伯特•哈斯特爾福Albert Hastorf & 哈德利•坎特里爾Hadley Cantril ,1954


1951年11月,達特茅斯學院和普林斯頓大學的橄欖球隊進行了一場混亂的比賽。

後來,哈斯特爾福和坎特里爾做了一個經典的關於選擇性知覺的實驗。他們分別詢問這兩個學校的學生,對同一場比賽的看法:

結果,只有36%的達特茅斯的學生認為是他們自己挑起的爭端,但是86%的普林斯頓的學生認為是對方挑起的。同樣,達特茅斯的學生認為雙方的犯規一樣多,而普林斯頓的學生認為,對方犯規次數是己方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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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開扯:


1

立場不同,視角不同


兩位研究者得出一個結論:“人們常說,不同的人對於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態度。事實上,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而且具有誤導性。因為實際上,對於不同的人來說,每件事情本身就是不同的,不管它是一場橄欖球比賽,還是總統候選人,又或是胡說八道。”

立場不同,就會看到不同的東西。對於自己不重要的信息,當然會視而不見,就像前一篇那個不重要的錯誤的撲克牌一樣。

看不見,不是我故意的。

你要問我裁判員穿什麼球衣,什麼球鞋,甚至裁判是男是女,我都不關心。所以,我只看到你們的一些犯規,有問題嗎?

立場本身,會遮蔽雙眼。


2

事實


什麼是事實?

沒有事實。所有的人,都是自我中心主義。區別只是有的人程度輕,有的人程度重。

因為我只能通過我的眼睛,看清這個世界。世界不會圍著我轉,但是,我的世界是圍著我轉。

所以,唯物主義,事實就是那個事實;唯心主義,人們看到的什麼,才對他有意義。人無法跳出自己的經驗看問題,越能跳開的人,就越接近於神啦。沒有人是神,只有不是人的人。

當然,真正的事實是,你們怎麼看的都不重要,裁判看到什麼才重要。你如果是球員,別得罪裁判。

如果你是裁判,也別天真的認為你就代表事實,頭上三尺有神明。


3

如何面對相反的認識?


“你開車的時候有沒有注意到,”喜劇演員喬治•卡林(George Carlin)評論道,“任何開得比你慢的人都是笨蛋,任何開得比你快的人都是瘋子?”

我們既可以橫眉冷對,認為對方是蠢貨;也可以接納包容,尊重對方的想法。

開車比你慢的人是小心,開車比你快的人是有急事。你看看,你既可以讓世界與你為敵,也可以讓這個世界都充滿love and peace。

境由你心,一念天堂。

來來來,你說說你的觀點,我擺擺我的道理。擺事實不講道理,說感受不講觀點。對朋友如此,對老婆孩兒更可以如此。尤其跟老公或老婆,家庭和睦的獨家秘籍——

別講道理。

【心理有意思】2為什麼看到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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