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扣除終於出臺,大家開始忙於填報自己專項扣除。上文我曾經說過,在漂的童鞋有福了,減負增加了!因為扣除的標準上浮了!
住房租金抵扣夠用了嗎?
各位北漂、深漂、上漂、天漂、重漂…的童鞋有福了,住房租金的抵扣額增加了。每月定額分三檔 扣除800元到1500元不等
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原來1200元)
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原來1000元)
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細心的人會發現,提高了第一、二檔城市,也就是我們喜歡漂的城市,房租扣除標準,其中第一檔城市扣除標準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1500元,第二檔城市由每月1000元提高至1100元。
但是問題又出現了!
有人說,已經收到房東的信息!
網上流傳很廣的一個圖片
這讓我們的童鞋又猶豫了!
困惑來了!申報了房租的個稅減少和房租的增加相比,哪個更多了?
個稅App裡,寫出租方(即房東)的信息。房東若為自然人,系統要求填寫房東的姓名和身份號碼
房東自然認為,信息提交後,其個人可能將繳納房屋出租收入的相關稅負。
這裡我做一個簡單分析:
房東方面:
如果房東已經足額納稅了,就不存在增加稅負的問題,比如說房東是為非自然人的公寓出租公司。
但這種情況太少!
大家遇到的大多是自然人房東,誰會自覺的去足額納稅?
現在如果需要去納稅,房東需要的交多少錢:
是否是根據那張貼圖,也是按照綜合收入累計計稅?
答案是:不是!目前國家有專門針對租賃收入的相關政策如下:
財產租賃所得則適用比例稅率,固定稅率為20%。自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在實際徵管中則存在著更低的核定徵收率。
為什麼?
因為我們幾乎很少看見房東們主動去納稅!
所以
為了鼓勵房東申報納稅,在各地都有不同的核定徵收的辦法,對租金收入的核定,按照一個比例徵收,以降低稅負。各地的核定徵收率是有所不同的。
我們看看深圳是怎麼規定的:
深圳市 2017年房屋租賃稅率收費標準(2017年4月起執行)
個人出租房(不含稅)月租金
一般情形,我們按照第一檔,就是按綜合4.5%進行納稅。
簡單計算我們知道:
房東按最低申報人均1500元的租金繳稅,需繳稅1500*4.5%=67.5元/月;
房客如果按照1500元(深圳的扣除標準)申報專項扣除,則可以節省多少個稅:
如果扣除後月納稅額小於3000元,則為3%,大約是45元/月;
如果扣除後月納稅額3000元至12000元之間,則為10%,大約是150元/月;
結論來了:
如果你(房客)扣除後月納稅額,不超過3000元,也即是個人所得稅按照3%計算的,最好就不要申報了,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房東極大可能將稅額轉嫁給你,且超過了你個稅節省額,
得不償失!
但如果你(房客)扣除後月納稅額,超過3000元,也即是個人所得稅按照10%以上計算的,則可以申報,因為即使房東將稅額轉嫁給你,也小於你個稅節省額,
還是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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