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兵兵、李萍等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公告|舒兵兵、李萍等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犯罪嫌疑人舒兵兵、李萍等涉嫌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罪一案,近日由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移送本院審查起訴。

偵查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舒兵兵、李萍在未取得金融主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組織公司員工通過企業微信群、口口相傳等形式向社會宣傳,承諾投資回報率1.5%至150%,向社會吸收資金,所吸收資金用於返本付息,提成,公司經營開支,個人揮霍等,其行為涉嫌集資詐騙罪。

本案被害人人數眾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採取公告送達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及在審查起訴階段享有的權利(內容詳見《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以上事項如有疑問,請與本院聯繫。

聯繫人:黃燕

聯繫電話:0791-88198335

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

2020年4月16日

公告|舒兵兵、李萍等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案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文字:黃燕

編輯:黃玉娟

審核:陳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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