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凍民族資產可以讓投資者享受養老待遇,以及可以幫投資者的子女安排工作,後期可以分配房子。”這種所謂的“投資”騙局,福州連江70多歲的湯某某深信不疑,還僱傭了40多歲的鄭某甲為出納、80多歲的鄭某乙為會計,在連江非法吸收100多名被害人1300多萬元。2007年至2019年間,陳某某、林某某、梁某某等人在福建漳浦設下總部,虛構有一批遺留的“民族資產”被凍結在海外,民眾只要交納一定數額的資金入股,待資產解凍以後就能獲得可觀的回報。以此為騙局,陳某某、林某某、梁某某等人在全國多地大肆行騙。
70多歲的湯某某,原本也是“民族資產解凍”騙局的一名受害人,但他被“洗腦”以後,對此深信不疑,全身心投入這項“事業”。這期間,他被總部的林某某等人安排在連江作為片區負責人。 而為了更好地在連江宣傳“民族資產解凍事業”,湯某某還僱傭了40多歲的鄭某甲為出納、80多歲的鄭某乙為會計。期間,湯某某等人從100多名受害者身上吸收資金1340多萬元。
湯某某等人將這些錢款大部分轉給了總部的林某某,部分用於三人的活動費用。
連江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湯某某、鄭某甲、鄭某乙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到案後湯某某、鄭某甲、鄭某乙如實供述罪行,自願認罪認罰,綜合考慮,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3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福州中院於3月4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裁定。
法官提醒,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也不會無緣無故掉餡餅。廣大群眾要擦亮眼睛,切勿相信所謂的“高回報”“高收益”投資,理性投資,取之有道,做一個“謹慎”的人。
來源:海峽都市報,長沙打非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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