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之前先“答題”!濟南一家法院在交警隊設“法庭”!!

開庭之前先“答題”!濟南一家法院在交警隊設“法庭”!!


開庭之前先“答題”!濟南一家法院在交警隊設“法庭”!!


開庭之前先“答題”!濟南一家法院在交警隊設“法庭”!!


開庭之前先“答題”!濟南一家法院在交警隊設“法庭”!!


“現在開庭”,2020年4月24日,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庭長王童峰又一次敲響法槌。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正式開庭,從庭審過程來看,這起案件並不複雜,事實也比較清晰,但雙方對受害人的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分歧較大。整個審判過程並無特別之處,但這個審判法庭卻與眾不同。

這裡沒有高置的庭審法臺,取而代之的是普通的辦公桌。在這裡審判長和書記員、原、被告以及他們的代理人都圍坐在這一張辦公桌旁開庭。若不是法官身著法袍,以及背後莊嚴的國徽、桌上擺放的“審判長”“書記員”等標牌,這裡和一般的辦公室無異。其實,這個法庭正是由一間普通辦公室改造而成,法庭就設在平陰縣公安局交警隊交通事故處理中隊。“交通巡回法庭”正是去年七月份成立的。

一、交警隊裡拿判決書

4月24日一早,方虎(化名)和他的代理律師來到“交通巡回法庭”,這個法庭就設在交警隊交通事故處理中隊的四樓。“一早我們先到其中一間辦公室,參與調解工作,但最後我們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後來法官助理引導我們到另一間辦公室,聽說是在這裡的審判庭參加庭審。”方虎告訴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

與此同時,王童峰已經身著法袍在“交通巡回法庭”裡等候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在他攤開的排期本上,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看到,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將於上午9點開庭。9:00,王童峰庭長準時敲響法槌,書記員在其身旁記錄下整個庭審過程。庭審中,記者瞭解到,今年年初,方虎駕駛電動自行車與張帆(化名)駕駛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方虎受傷住院。經當地交警大隊認定,張帆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方虎與張帆及車輛承保保險公司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隨後訴至法院。整個庭審圍繞審判要素進行,對於無爭議的事實,法院直接確認;對於有爭議的事實則重點審查,引導雙方按照爭議要素事項舉證質證。

30分鐘後,這起雙方爭議較大、訴辯雙方賠償數額差距較大的交通事故案件的庭審就完成了。王童峰法官當庭宣佈下午15:00以後可到庭領取判決書。“我從來沒聽說過,交警隊裡還能判案子,更想不到庭審結束當天就能拿到判決書。”方虎表示,自己的這起案子從立案到拿到審判書僅用了一週的時間。

在採訪中,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瞭解到,2019年7月1日,平陰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掛牌成立,該法庭為速裁法庭,專門審理交通事故糾紛案件,王童峰任庭長和法官。巡回法庭為“1+2+2+1”團隊模式,即團隊由一名員額法官、兩名法官助理、兩名書記員、一名法警組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矛盾大、賠償項目多、處理時限長。我們發現如果能與公安機關協調聯動工作,與調解組織、保險機構、鑑定機構相互銜接,將實現理賠計算、調解鑑定、訴訟理賠業務的信息共享和在線處理,實現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全程信息化快速處理和化解。所以把交通巡回法庭設在事故科。當事人不出交警隊大樓就能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王童峰表示,一個爭議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以前走完訴訟程序可能需要3個月,但現在採用訴前調解方式,可以幾天就拿到賠償款。

二、“問卷”中找爭議焦點

庭審前當事人得先“答題”?這事兒方虎也是頭一回遇到。“法官助理通知我們提前到法庭,然後給我們雙方各發一份表,我這份裡得填寫各項賠償項目以及金額等內容。表裡有好幾項,根據自己的材料、證據以及賠償要求等對應每項填好,有點像調查問卷。”方虎說。

針對這一問題,法官助理張興從專業角度為當事人雙方解釋。在庭審前法官助理會針對當事人的特殊情況,製作出“庭審要素表”。開庭前,張興會組織雙方當事人填寫《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庭審要素表》。“有點像方虎說的‘問卷’,原告需要填寫各項賠償項目的數額及計算方式等,被告需要填寫對賠償項目的意見等,通過比對要素表,雙方共同認可的事實、分歧和爭議一目瞭然。”張興表示。

就拿這起案子來說,雙方當事人對事故發生的事實、保險情況、住院天數、醫藥費、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均無異議,這幾項裡雙方填寫的數據均一致。但對方虎的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分歧過大,通過對比這些要素,有效固定了爭議的焦點,法官助理根據爭議焦點指引雙方出示相關證據。王童峰表示,庭前通過對審判要素的解構,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受害人在填寫審判要素表過程中,對賠償項目和數額有了一個心理預期,原、被告之間爭議焦點一目瞭然,通過有針對性的審理和調解,審理期限大大縮減,調解結案率、服判息訴率顯著提高。王童峰表示,自2019年7月1日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以來,他們的審判團隊審結案件271件,案件平均用時24天,比全院平均辦案用時節省30.13天;調解撤訴率為83.98%,服判息訴率100%,實體判決的案件數僅為37件。

三、排期本里的“庭審計劃”

下午,王童峰只安排了一個庭,他想集中時間看看下週要開庭的幾個卷宗。記者在他翻開的排期本上看到整個四月被安排的滿滿當當,一天開6個庭是常態。王童峰告訴記者,這不僅僅是個普通的排期本,這裡面藏著很多“暗號”,有些他做了標註,有些僅看到當事人的姓名,腦子裡就會出現一張完整的“庭審計劃”表。

在王童峰看來,每一個案子從受理到調解再到開庭,都是“庭審計劃”的一部分。“我們的庭審時間非常短暫,甚至有時幾分鐘就能審理一起案子。這是因為我們把工作都做到了前頭。”王童峰說。在法院工作了25個年頭的王童峰本以為自己會在民事法庭待到退休,但是去年突如其來的調動,讓他再次審視這些年來自己的庭審工作。“節奏跟以前在法院辦理普通民事案件有很大不同。以前一天排三四個庭比較正常,現在上午三個庭、下午三個庭是常態。”王童峰指著排期表,24日這天,王童峰的第一個庭排在9:00-9:30,第二個庭排在9∶40-10:20,第三個庭排在10:00-11:00,但因為前期工作做得充分,三個庭都在排期時間段內結束。“案件開庭這麼緊湊,是因為全縣的交通事故案件均在這裡審理,所以為了方便當事人,對於同一保險公司的案件就儘量安排在同一天開庭。這樣集中開庭、集中宣判、集中過付賠償款,法院工作人員繁忙一點,但當事人更方便了。”王童峰說。

“有些案子只能走庭審,但有些案子在訴前我們就能給調好”王童峰表示,案件受理後,法官助理會對案件進行初步的篩選和分流,將雙方具有調解意願、事實較為清楚、具備調解基礎的案件,先由特邀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法官和法官助理指導調解過程。記者翻看案件記錄發現,2019年7月1日成立至2019年底,“交通巡回法庭”採用訴前調解手段,調解並司法確認案件197件,佔該時期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21.7%。進入訴訟階段的交通事故案件為63件,比去年同時期減少77件。

交通巡回法庭的所有案件,法官助理會區分情況進入審判程序。對於調解成功的案件,法官審核依法確認後出具調解書並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打消受害人對協議達成後侵害人不履行協議的顧慮。調解結案的案件,賠償金額自動履行率和實際到位率均達到了100%。調解未成功但已完成起訴狀送達等工作的案件,在調解結束後由書記員及時確定開庭時間;不適宜調解的案件,法官助理及時交接處理送達和排庭工作。也就是說,即使調解不成進入訴訟,法官也會依據前期所做的工作,對案件快速作出判決。

開庭、調解、接待當事人,忙忙碌碌一上午告一段落。稍作休息後,王童峰繼續準備下午的庭審。庭審結束後,不到三點,王童峰對上午結案的判決書審核無誤後按下了簽發鍵。採訪最後,王童峰對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說:“發生交通事故是不幸的,如果能早一日拿到賠償,也算是對受害人的一個慰藉。”

作者:王曉迪、曹文舉

來源:平陰法院、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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