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彩禮錢把父母告上法庭,是對是錯

在現如今的社會,結婚需要彩禮是很常見的一種習俗,有的彩禮少則十幾萬,多則幾十萬。但是,因為彩禮把父母告上法庭的有沒有聽過,這樣是對是錯呢?

因為彩禮錢把父母告上法庭,是對是錯

因為彩禮把父母告上法庭

有一男子為結婚給了女方28萬元彩禮,女方將其中16萬元交給父母保管,其餘12萬的給了父母。出嫁後,女兒向父母索要16萬彩禮錢遭拒,女兒便把父母告上了法庭,經過多次調解無效後,法院以保管合同案判令女方父母歸還女兒16萬元彩禮錢。

小梅自幼被寄養在外婆家,直到9歲時才被父母陳先生與王女士接回本村上小學,因為家裡條件不好,初中還沒有畢業就輟學出去打工。後面,小梅與男友經家人同意訂婚。按當地風俗,婚前男方共給小梅28萬元彩禮,小梅將其中16萬元彩禮錢交由父母保管,父母承諾女兒今後“隨用隨取”。

因為彩禮錢把父母告上法庭,是對是錯

婚後,小梅小兩口開始為生計奔波,商量著開個早點店謀生。為了開早點店,小梅想拿回16萬元彩禮錢,但父母拒絕了女兒的請求。

協商無果,小梅將父母告上法院。小梅父母則以“培養女兒讀書,撫養長大不容易”為由,拒絕歸還16萬元彩禮錢。

法院審理後認為,彩禮是男方以結婚為條件給以女方的財產,與女方父母無關,該彩禮從性質上講歸女方所有。婚前,小梅將16萬元存放於父母處,構成保管合同法律關係。小梅討要時,其父母拒絕給付的抗辯理由不足。法院多次調解無果,遂依法判決小梅父母歸還女兒小梅16萬元。

因為彩禮錢把父母告上法庭,是對是錯

看了上面的故事,不知道大家是作何感想,因為彩禮把父母告上法庭,這種行為不知道是對還是錯呢?不妨大家在評論區留下你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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