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他人人身安全,還朝民警“口吐芬芳”?拘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邊程壹 通訊員 沈麗晶

11月25日的凌晨1點,杭州拱墅小河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小霞(化名)報警,稱其前夫的外遇女子的老公小林(化名)不斷來電威脅,欲殺其小孩!

民警吳建忠接警後,立即通過警務通聯繫男子核實情況,在民警表明身份後,小林不斷用不堪入耳的髒話侮辱、謾罵,試圖挑釁民警的底線。

11月26日,小林在餘杭的家中被民警抓獲。

面對突然上門的民警,小林蔫兒了,一改當時電話中的囂張態度。他承認在24日至25日期間多次打電話給妻子小麗(化名)的情人的前妻小霞,目的是想通過對方找失聯已久並欠了很多外債的妻子小麗。

小林說和小霞夫妻是在之前搓麻將的時候認識的,那個時候,大家還不熟悉,沒想到後來,自己的妻子和小霞的老公勾搭上了,於是小霞就離婚了,而自己一直沒有離。

小林認為小霞的前夫和妻子小麗同居在一起,他覺得小霞和前夫肯定有聯繫,但小霞不肯透露地址,自己一時衝動就說出了殺掉對方小孩的說法來威脅她交出地址。

小霞在屢次接到威脅電話後,及時對雙方的通話進行錄音並立即報警。

威脅他人人身安全,還朝民警“口吐芬芳”?拘

經查證,該男子的行為已構成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和妨礙公務,經拱墅區公安分局批准,對該男子的兩項行政處罰合併執行,最終該人被行政拘留13日。

威脅他人人身安全,還朝民警“口吐芬芳”?拘

民警提醒:被別人威脅、干擾了你的正常生活或是威脅到了你的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的,首先應當向公安部門進行報案。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立案處理,情節較輕的會進行拘留或罰款,更嚴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則會受到相應的刑法處置。

所以,遇事不怕事,應立即報警。

針對民警被妨礙執法的行為,民警也有話說:人民警察,要與各類違法犯罪作鬥爭,而我們首先要做到的是有充分的能力保護好自己!公安民警、輔警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一切阻礙民警、輔警正當執法、妨害執行公務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捍衛人民警察執法權威就是捍衛法律尊嚴,也最終能更好的履行公安機關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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