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經依法審查,對在北京市朝陽區民航總醫院急診科搶救室內行兇的犯罪嫌疑人孫文斌,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
京檢在線公眾號消息截圖
此前報道:
被扎傷的女醫生,沒救過來……
據民航總醫院官方微博12月25日凌晨通報,12月24日6時許,民航總醫院急診科楊文副主任醫師在正常診療中,遭到一位患者家屬的惡性傷害,致頸部嚴重損傷。事發後,醫院第一時間組織全院力量進行搶救,同時,北京市衛生健康委迅速調集北京協和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和北京同仁醫院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全力救治。楊文醫師終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於12月25日零時50分不幸去世。
通報稱,民航總醫院全體醫務人員對楊文醫師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對不法分子的殘暴行為表示強烈譴責,並配合公安部門依法嚴懲兇手。
北京市衛健委:
強烈譴責傷醫害醫的極端行為
12月25日上午,北京市衛健委在其官方網站上發表了其對民航總醫院遇刺醫生離世的哀悼,並譴責了傷醫害醫的極端行為:
對民航總醫院急診科楊文副主任醫師不幸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向其家屬表達慰問。強烈譴責傷醫害醫的極端行為,堅決支持司法機關依法嚴懲兇手。
北京市衛健委官網相關公告截圖
12月24日上午9時許,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通報,當日6時許,北京市局110報警服務檯接報警稱,在民航總醫院一男子持刀將一女醫生扎傷。朝陽分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犯罪嫌疑人
孫某(男,55歲)當場控制,受傷醫生正在搶救中。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27日下午,民航總醫院舉辦追思會,600餘人參加。
視頻截圖 圖源:“醫學界”微信公眾號
上述視頻截圖發生的時間是24日6時許,兇手孫文斌在民航總醫院持刀將女醫生楊文扎傷,楊文終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於2019年12月25日零時50分不幸去世。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發微博表示,他和很多人一樣不忍看這視頻,並說,“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喪心病狂者,祈禱我們大家永遠不會在生活中碰到那樣的瘋子。同時讓我們在受震動之餘,都好好對待醫生和護士們,體諒他們的辛苦和難處。”
剛通過!中國立法防“醫鬧”
在今天(28日)上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獲得表決通過,將從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它是我國衛生健康領域內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從2017年12月以來,這部法律草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經歷了4次審議,在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佈,最終以國家法律的形式,對醫療衛生健康領域裡的社會關係和行為進行了規範。
該法分為總則、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人員、藥品供應保障、健康促進、資金保障、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十章110條。
針對“醫鬧”事件屢禁不止,該法作出明確規定:全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衛生人員,維護良好安全的醫療衛生服務秩序,共同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
違反本法規定,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非法獲取、利用、公開公民個人健康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作為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立法參與者,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介紹,這部法律解決的主要就是病有所醫、健康中國建設的基本問題,體現了人民性、公益性的原則。
國家衛健委再次回應:
對傷醫零容忍
近日,北京民航總醫院傷醫事件引發熱議,關於防止處罰暴力傷醫,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也作出了一些規定。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法規司司長趙寧說,“這個事件不是所謂的醫療糾紛問題,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刑事犯罪。大家看到,昨天北京地區的檢察機關已經對嫌疑人做出了批捕的決定,這就是一個態度。國家衛生健康委對任何形式的傷醫事件是零容忍,這是我們一貫的態度。”
趙寧說,“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今天是164票贊成通過了,作為這部法律立法工作的參與者,我本來應該很高興,但是實際上我的心情是非常沉重的,就是因為這個事件。在我們法律審議的過程中出現了這個事件,我們非常痛心,也非常憤怒。”
這是國家衛建委近日來第二次回應民航總醫院傷醫事件。北京國家衛生健康委宣傳司新聞網絡處副處長成義在12月26日的國家衛健委新聞發佈會上亦曾回應稱,傷害醫生的嚴重刑事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這是國家衛生健康委一貫的態度。
12月27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三分院經依法審查,對在北京市朝陽區民航總醫院急診科搶救室內行兇的犯罪嫌疑人孫文斌,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
趙寧說,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有很多的地方從法律的角度闡明瞭國家對醫務人員的保護,比如明確規定了“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全社會應當關心、尊重醫療衛生人員”,還特別規定了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是公共場所。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全社會都要維護公共場所的秩序,不單單依靠醫院自身。
在法律責任中的第105條、第106條特別規定了“違反本法規定,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都要受到法律懲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友評論
緘默:在所有職業當中,有兩個職業是帶德字的:一個是醫德,一個是師德;一個是維護人的身體健康,一個是維護人的精神健康。社會往往對他們提出很高的道德要求,也應該給予他們好的待遇。
Sam Zhang: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大臉貓不吃魚:建議醫鬧列入徵信!堅決嚴懲,捍衛醫者,保護好醫患關係。
海納百川:構建平安和諧醫院!嚴厲打擊醫鬧!保護好醫療人員人生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wa華:堅決支持!醫鬧的人太無法無天!
陽光:醫生權益要保護!病人權益也應保護!法律應防矯枉過正,這樣才有利於社會治安,減少醫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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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財聞匯綜合
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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