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466 證券簡稱:藍光發展 公告編號:臨2020-040號
債券代碼:136700(16藍光01) 債券代碼:150215(18藍光02)
債券代碼:150312(18藍光06) 債券代碼:150409(18藍光07)
債券代碼:150495(18藍光12) 債券代碼:155163(19藍光01)
債券代碼:155484(19藍光02) 債券代碼:155592(19藍光04)
債券代碼:162505(19藍光07) 債券代碼:162696(19藍光08)
債券代碼:163275(20藍光02)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被擔保人: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含其下屬公司,下同)、參股公司
2、擔保金額:預計2020年度新增擔保總額度不超過713.6億元
3、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4、本次預計新增擔保額度並非新增的實際擔保金額,實際擔保金額尚需以實際簽署併發生的擔保合同為準。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保基本情況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公司擬預計2020年度新增擔保額度不超過713.6億元,具體包括:
1、子公司為本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不超過20億元;
2、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不超過311.3億元;
3、為非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不超過329.4億元;
4、為參股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不超過52.9億元。
(二)本次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公司於2020年4月15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預計2020年度新增擔保額度的議案》,表決結果為: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獨立董事對本次擔保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及擔保事項的主要內容
1、被擔保人包括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參股公司。2020年度預計新發生擔保事項及被擔保人情況請見附表。
擔保情形包括本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子公司為本公司提供擔保,子公司相互之間提供擔保,以及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為參股公司提供擔保,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規定的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批的全部擔保情形: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2)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達到或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 3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3)為資產負債率超過 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4)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0%的擔保;
(5)上海證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擔保情形。
2、本次預計新增擔保額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3、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在股東大會核定的擔保額度範圍內與金融機構、債權人等協商並確定擔保事宜,具體的擔保種類、方式、金額、期限等以實際簽署的相關文件為準。
4、實施過程中,公司按照實際簽訂擔保合同時的公司持股比例確定使用額度的類別,若在簽訂擔保合同時已約定了相關股權收購、轉讓、增資等股權變動事宜,以約定事宜完成後的公司持股比例確定使用額度的類別;若公司同時為同一筆融資或債務的共同債務人(包括全資、非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時,擔保使用額度全部納入非全資子公司擔保額度內。
5、公司及子公司原則上按持股比例對參股公司提供擔保,若公司超過持股比例提供擔保,公司將要求被擔保參股公司的其他股東提供同等擔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擔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6、由於上述擔保事項是基於公司目前業務情況的預計,為提高效率,優化擔保手續辦理流程,在股東大會批准上述擔保事項的前提下,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總裁在擔保實際發生時,可以根據業務需求在預計的對全資子公司的擔保總額度內,對不同全資子公司相互調劑使用其預計額度;可以在預計的對合並報表範圍內的非全資子公司的擔保總額度內,對不同非全資子公司相互調劑使用其預計額度;可以在預計的對參股公司的擔保總額度內,對不同參股公司相互調劑使用其預計額度。上述對全資子公司、非全資子公司、參股公司三類預計擔保額度不再相互調劑使用。
7、對超出上述擔保對象及額度範圍之外的擔保,公司將根據有關規定另行履行決策程序。
附表1:在上述擔保額度範圍內,公司預計2020年度新發生擔保事項具體如下: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簽訂擔保協議。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在上述擔保事項實際發生後再根據實際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董事會意見
1、公司預計的2020年度新增擔保額度是根據公司2019年度的擔保情況及2020年度的經營計劃確定,主要為滿足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參股公司的經營需求,符合公司經營發展需要;
2、公司對子公司的日常經營具有絕對控制權,擔保風險可控;公司及子公司原則上按持股比例對參股公司提供擔保,若公司超過持股比例提供擔保,公司將要求被擔保參股公司的其他股東提供同等擔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擔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3、本次擔保事項符合《公司法》、《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獨立董事意見
1、公司本次預計2020年度新增擔保額度,有利於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參股公司2020年度經營的持續發展,符合證監發[2005]120號文等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關於對外擔保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對子公司及參股公司的擔保風險可控;
3、本次擔保事項的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我們同意公司本次預計2020年度新增擔保額度,同意將該擔保事項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八、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餘額為5,453,836萬元,佔公司2019年期末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283.86%;其中,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間提供的擔保餘額為5,207,960萬元,佔公司2019年期末經審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271.06%。公司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