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法警拆房腾土地 案结事了都满意

4月26日上午,东阿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局副局长夏绪军带领8名法警对土地上的附属物进行了清除。

东阿:法警拆房腾土地 案结事了都满意

据了解,被告张某某自2013年起从原告鱼山镇某村村委员会承包土地7.6亩,双方约定每年每亩承包费500元,每年的5月1日前缴纳当年的承包费。自2015年起,被告以其家中添了三口人为由不再按时缴纳承包费,2018年10月,虽经原告多次催缴,被告仍拒绝缴纳2018年承包费。经一、二审法官裁判,判决被告张某某向原告支付2018年承包费3800元,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被告清除承包地上附属物,将承包地7.6亩返还原告。

东阿:法警拆房腾土地 案结事了都满意

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东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耐心地对张某某作法律释明工作,张某某缴纳了2018年承包费3800元,并同意返还土地。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如何处置地上附属物及树木产生争议,村委会要求法院将涉案土地上的附属物拆除,并将树木砍伐后才能接收,张某某同意对附属物拆除,但同时提出,现在砍伐树木对其造成经济损失太大,合议庭研究后认为:涉案土地上有500多棵成林树木,现在砍伐对被执行人造成经济损失比较大,同时还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进而引起更大的纠纷,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合议庭最后决定,由东阿法院执行局派出警力拆除涉案土地上的附属物后,将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土地上的树木待土地流转分配给村民以后,由张某某和分到土地的村民自行协商处理。

东阿:法警拆房腾土地 案结事了都满意

为保障案件顺利执行,法警在现场拉起警戒带进行安全警戒,8名法警手持铁锹、木棍等工具拆除了涉案土地上的附属物,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张某某将涉案土地交付给村委会,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笔录签字确认该案执行完毕。

东阿:法警拆房腾土地 案结事了都满意

此案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被执行人经济利益不受到损失,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沈焕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