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

雁江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

4月24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犯敲诈勒索罪的恶势力团伙案件。被告人文某武、张某、魏某鑫、吴某壕四人纠集在一起,组成恶势力团伙,以威胁手段,单独或者结伙在资阳市雁江区、简阳市选择疑似饮酒驾车人员,假装无意间和对方车辆碰撞,迫使对方高额赔偿钱财。从2018年12月初至2019年1月底,总共作案14起,严重扰乱社会生活、交通秩序,在当地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三被告人关押在资阳市看守所,一人因病取保候审。由于现在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区法院通过积极和资阳市看守所协调,最终决定安排四名法警进入看守所值庭,与看守所提讯室连线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和当庭开庭同步结合审理。

开庭前,该院与卫健委联系,让入所的四名法警提前在资阳市疾控中心做了核酸检测。入所法警均穿着经过消毒的隔离服,佩戴护目镜、鞋套、手套,通过体温检测后进入看守所。同时,该院提前和律师沟通,确认旁听人员名单,严格确保到庭各方诉讼参与人均身体健康,无感染风险。

据悉,为响应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一十百千万行动”对“依法审结万起案件”的要求,该院在疫情期间,积极协调各方,推进扫黑除恶案件的庭审活动。由法院刑庭一名庭长带领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前期通过召开庭前会议、提前制作庭审预案,为顺利开庭审理做好准备;法警大队提前制作安保预案,庭审前严格执勤值检,保障庭审安全;办公室技术室提前检测远程视频设备,确保看守所和法庭顺利连线,为公诉人当庭PPT示证提供了技术支持。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扫黑除恶庭审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稳步推进。

  (朱红丽 四川法治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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