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關於調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的通告

  當前,我省各縣市區已全部屬於新冠肺炎疫情低風險地區。為有序推進全省復工復產復學,穩妥恢復經濟社會運行秩序,現就我省有關疫情防控措施調整如下:

  一、各級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全面恢復正常運行。

  二、除活禽市場繼續關閉外,各類餐館、食堂、酒吧、咖啡館、茶樓、農家樂、賓館、民宿和已備案的夜市攤點等生活服務場所全面開放。所有場所應免費提供速幹手消毒劑,服務人員應佩戴口罩。餐飲場所控制用餐人數,減少桌椅擺放或隔桌隔位安排就餐。

  三、公園、廣場、景點等公共服務場所全面開放。宗教活動場所和民間信仰活動場所暫不開放。

  四、除影劇院、舞廳暫不開放外,體育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遊樂園、圖書館、書吧、照相館、美容美髮館、健美健身房等場所全面開放。全國性文體活動及跨省跨境旅遊、展覽展會暫不開展。

  五、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全面提供正常診療服務。發熱病人須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發熱門診就診。

  六、全面恢復城鄉道路、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確保火車站、機場、公路客運站、水路客運站等樞紐的接駁班線正常運行。進入高速公路服務區不再掃健康碼。

  七、各級各類學校按照省教育廳計劃分期分批覆學復課,並做好入校前人員排查及學校疫情防控工作。

  八、社區、居民小區自主決定是否設卡值守、體溫測量、掃健康碼。允許快遞(外賣)投送、家庭裝修、工程施工等人員進入小區開展各類民生服務和非本小區業主、車輛正常出入。

  九、農村可辦紅白喜事,須向村委會報備。全面開放趕集趕場,恢復商品交易。

  十、對境外、湖北及武漢來黔返黔人員、發熱門診就診病人、外省返學返崗師生員工、治癒後的確診病例、轉陰後的無症狀感染者,按照相關規定嚴管嚴控。

  十一、到藥店購買退燒藥的人員須持有醫生處方,對未能提供處方的人員,藥店不得售藥並要引導患者到就近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十二、公眾在人員密集的場所人間距小於等於1米時應佩戴口罩;在公園、廣場、街道等室外場所或通風良好的會議室、辦公室、車間等室內場所,人員為非面對面接觸或人員間面對面距離大於1米以上時,可不佩戴口罩。少聚集,常通風,保持手衛生。

  十三、在機場、車站、地鐵、飯店、賓館等人群聚集的場所及學校、養老機構、福利院等重點、特殊場所需掃健康碼(綠碼)及體溫測量後方可進入。

  十四、市民發現未經過排查備案的境外人員和省外人員應及時向屬地社區、村(居)委會反映。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下發的疫情防控有關指令與上述規定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貴州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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