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嬌和賴弘國離婚的消息成為今天的重磅新聞,最初的消息是由臺媒爆出,內容傾向性比較大總結出來有以下幾點:
1、阿嬌不愛賴弘國,剛結婚就想離婚。
2、賴弘國一直在試圖挽回這段感情,經常自費飛往阿嬌的工作地探班。
3、配合真人秀合約才沒有離婚。
4、本來感情已經回溫,阿嬌突然在2月提出離婚,賴弘國簽字。
臺媒找到賴弘國親自求證,賴弘國親口回應“她不愛我”。
愚以為,臺媒的報道傾向性太強,什麼叫“自費”去探班阿嬌,難道探班自己媳婦還需要找媳婦報銷,或者公司報銷嗎?
賴弘國曾多次被爆出軌、去夜店、親密照片等,不好說賴弘國多次探班阿嬌是探班還是賠罪哦。
所以,賴弘國直接拋出一句“她不愛我”實則更像甩鍋,何況離婚的消息臺媒先爆出,說明是賴弘國方面先放出的消息,似乎是有備而來。
這次對阿嬌衝擊不小,很多人對阿嬌的評價並不是很善意,主要分為兩種:1、讓你恨嫁,早說這個男人不靠譜;2、就知道會離婚,誰會不在意過去的呢?還有說阿嬌是為了保住自己過億的財產,總之,眾說紛紜。
對於阿嬌的私人感情,很多人帶著“原罪”的有色眼鏡。
12年了,阿嬌該換一個新的人設了!
2008年,自從陳冠希的電腦中的視頻照片被曝光,受大家最大的便是阿嬌和張柏芝。
但阿嬌又與張柏芝不同,事發後阿嬌“很傻很天真”的危機公關被公認為很失敗。而張柏芝當時背後有謝家,有支持她的老公,人家老公都原諒了,何況她還是娃的娘,輿論總心存幾分仁慈對張柏芝。
而阿嬌成了目標最大,顧忌最多的一個女藝人——她背後還有一個不想幹也跟著受連累的阿薩。
在阿嬌跌入低谷之前,Twins的發展可謂勢如破竹,之後阿嬌的生活、事業停擺了兩年之久,再回來,早已經不是她的世界。
再露面已經是2年後的電影《前度》,那沉溺於前任的女主,總是聯想到阿嬌本尊。畢竟,此時的阿嬌歸來已經不是原來的阿嬌,已經是被世人貼滿了標籤的女人。
之後的阿嬌幾乎在各個影視劇中打醬油,為新人做配,直至現在。
重歸輝煌已再無可能,所以,阿嬌需要一個新的方向、新的規劃、新的人設,就像董潔經歷了出軌、潑髒水等一系列操作後,只能挑“小三兒”這樣的角色出演,才不至於無戲可拍。
從現在往前看,阿嬌選擇的便是“受害者”的新人設。首先從對婚戀的態度改變。
麥浚龍在阿嬌跌入谷底的時候,給了阿嬌很多鼓勵和支持,但由於阿嬌在一次訪談中說道,自己當時無法從陰影中走出,導致兩人經常吵架,最終分手。
余文樂和陳冠希本是好兄弟,和阿嬌因戲生情,最終無法消除芥蒂,最終分手。
權寧一、方力申和阿嬌的戀情亦是蜻蜓點水,每每被爆出分手,在大家眼裡,阿嬌都是因為陳冠希的事情所累導致分手,可憐亦可悲。
多次在各種節目中表示不想戀愛,就想找個人直接結婚,恨嫁之心,人人得見。
遇到賴弘國之後,2個月她匆匆忙忙把自己嫁掉,原以為遇見了愛情,但結婚一年,男方卻頻頻傳出負面消息:出軌、逛夜店等等。
阿嬌還是表示相信老公,想趕緊生娃。
在大家眼裡,阿嬌恨嫁,結婚後又想趕緊生娃鎖住老公。之所以大家這樣認為,除了阿嬌自己為復出營造的“很傻很天真”的悲慘人設之外,在大家眼裡,阿嬌本該就是個受害者,本來就該矮人一等,被男朋友或者家人嫌棄,起碼是內心要對她有一丟丟嫌棄,這才合理。
否則,就會像在飛機上和陳冠希合影的張柏芝一樣,和全世界站在了對立面:我們都可憐你,沒想到你卻和“施害者”冰釋前嫌!
所以,阿嬌離婚,是她提的離婚,用臺媒的話來說,剛結婚兩個月阿嬌就後悔了,想離婚了,要不是賴弘國極力挽回,還有真人秀的合約在身,恐怕早就離婚了。
這貌似是不該發生的事情。
可是,自從2008年至今已經12年了,阿嬌也該從“悲慘”的人設中走出來了。
這12年裡,阿嬌演了9部電影,10部電視劇,已經不再是主角,卻始終沒有離開自己喜歡的演藝工作。
其實,她認真的工作,努力的生活,她並不需要別人可憐,真的不用別人以為的那麼悲慘才算正常。
不滿意的婚姻,不稱心的生活,為什麼不能從中擺脫出來?婚姻和愛情的責任,一定不是勉強而來,一定是心甘情願的,何況婚姻裡的關係是最難說清楚的。
阿嬌這樣評價過自己的:“你的人生挺難的,加油吧”
至此,脫掉的衣服不要試圖穿回去,乾脆扔掉換新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