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我做保姆工作可以要求僱主家為我交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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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華北小強,一名基層社保工作者,今天是大年初一,首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做保姆的工作,可以要求僱主為我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嗎?

其實怎麼說呢?我認為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有些過於矯枉過正了。畢竟我們做的是一個保姆工作,我們說的簡單來說,保姆工作是一個臨時性的工作,你可能一個月的工資是在小城市2000元左右,那麼如果是僱主給你繳納社保的話,你願意承擔你自己要交的那一部分嗎?現在如果按照我們的最低技術相當的話,那麼一個月個人應該要承擔500塊錢左右的費用,你一個月掙2000塊錢扣600塊錢,你會願意嗎?那麼拿到手的實際工資是1500,這個時候也許你就不會再要求僱主給你繳納社保了。

本來這個保姆服務員是適於這個勞務公司,也就是我們家政公司籤合同,那麼錢的,一般不是勞動合同,而是服務協議或一種服務合同。而這種合同並不是我們真正以上的勞動合同,所以並不是直接與單位具有僱傭關係,而是由於中介服務。就比如說我說一個家政公司你是一個服務員,我如果有一個客戶需要保姆,那麼我就向你提供,我就向這個客戶收取一定的中介費,然後每個月向客戶收取繳納服務費。

既然不會存在真正的勞動關係,所以這個家政服務公司也不會為個人繳納社保。所以也就不會為個人繳納社保嘞,我們可以考慮一下我們為這個保姆叫工作的時候可能是收取幾百塊錢的一箇中介費,那麼本來公司是盈利的,如果再為個人繳納社保的話,這樣不僅不盈利,而且是虧錢了,光社保八單位部分需要每個月承擔1000多塊錢,這相當於是公司的賠錢,所以公司絕對不會為保姆這些家長服務員繳納社保的。


華北小強


可以!可以要求僱主繳納五險一金,還可以要求國家法定節假日休班,帶薪年假。可以要求上五險一金和大病醫療保險。可以要求朝九晚五,就是早晨你上9:00,僱主要想在9:00前吃早點得自己去買或自己做。中午12:00你必須休息。下午下17:00,也就是17:00後顧主有什麼事就得自己去做,因為你下班了。如果僱主要讓你加班幹活需要支付你2倍的工資,如果是法定節假日讓你加班責要支付你3倍的工資。另外還得要求僱主不得辭退你,因為你與僱主簽訂了永久勞動合同法。如果顧主違反以上要術,你可以撥打12333人工臺諮詢或直接到勞動保障局去申請仲裁。如果顧主在15天內還不能按勞動保障局的仲栽結果執行,那麼勞動保障局就自動把你的案件轉法院起訴你的顧主了,你只要交15元起訴費就行了。如果顧主還不執行司法判決,你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廳強制執行了。到50歲時(女)再提出僱主必須要給你養老送終,你的子女必須要僱主貢養,如上學,解婚,買房,嫁妝,等等。

(在實際中還真有節假日,但都是提前談好的,加班還真找你要加班費,尤其是月嫂,她們工資高,如果是多幹了一天過趕上國家法定節日如春節、八月十五等,要你一天工資就是400多啊!沒情面的)


耳得生目遇色


情況一:你屬於家政公司派遣工,僱主是和家政公司籤合同的,保險和僱主無關

情況二:你屬於中介介紹或者自由接洽,僱主直接僱傭你。但家政業是個人之間臨時形成的幫傭關係,本質上和家教,棒棒(搬運)一樣,沒有書面用工合同,隨時可以自由解除。無論國家還是市場都不會為這類行業上條條框框的,如果過分要求則沒有你的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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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傻了,做保姆不屬於勞動用工的一種,僱主家是絕對不可能為保姆繳納保險的。

繳納社會保險,必須雙方都是合法的勞動用工主體。作為保姆沒有問題,只要是16歲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都沒有問題。可主要問題是僱主家算不算正常的用人單位?

答案是否定的。跟個人幹活,個人從來不是合法的用工主體。這種事情也常發生在建築業農民工身上,農民工往往跟著包工頭幹活,全靠包工頭索要的工程款支付工資待遇。包工頭是不會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另外,農民工跟包工頭的關係一般也不是勞動用工關係,往往也只不過是勞務合作關係。

《勞動法》適用範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社會保險法》這樣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不管是何種用工,我們簡單的請保姆屬於購買服務或者日常消費的一種。如果請保姆也需要籤合同繳保險的話,我們請個零工讓他背個東西,是不是也應該給他籤合同繳保險呢?

所以,勞動法律法規的適用範圍不宜擴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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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保姆要求崔主給你買老保和醫療保險,在現實生活中完全沒有這個可能。舉實例每月工資給你三仟計算,負責你吃每月一仟元,但每月累計兩種保險,如果以50歲至55歲計算起碼每月交8百元左右,還得以年齡追交十年左右,有崔主補交近十萬元。此類要求的保姆,大款和明星即使能承擔,也不太有可能接受。如果在一般工薪族更沒有這個可能了。這種想法和提法雖屬正常行為,但在現實生活中,沒有這個可能實現,僅僅只是一種空想而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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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應該,不管什麼性質的勞動都構成勞動關係,既然已經構成勞動關係就應該上保險,別聽那些什麼中介,什麼弟三者,什麼第三方,我就問問那些第三方或者勞務派遣,不給勞動者上保險,你經過國家認可和勞動者本人同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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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我以前是做家政的,58到家。也是正規的大公司了,全國很多分公司。家政人家只和公司簽署意外保險。和僱主有什麼關係。人家出了幾千的中介費,還要每月給你開工資,還給你買保險。把你當菩薩供起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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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僱主之間的關係首先要界定清楚: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管轄的範圍是建立勞動關係的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雙方一方用工主體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包括公司、個體組織、有勞動關係的其他組織等,不是個人;並且雙方之間有相關勞動約束制度。受僱傭的另一方為自然人。

1.如果你直接受僱於僱主,你們之間就是僱傭關係,是不受勞動法管轄的。你們之間的關係不符合勞動法關係的構成要件。因此你的主張不是很好落實。

2.如果你屬於家政公司員工,你和家政公司是勞動關係,家政公司將你介紹給僱主,僱主與你之間還是僱傭關係。你可以要求僱主將錢給到家政公司,你要求家政公司給你繳納社保是合理的。

3.如果這個家政公司單純就是一箇中介公司,家政公司只拿中介費,那麼你和家政公司也構不成勞動關係。家政公司也沒有義務給你繳納社保。

現在國家有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納政策,你可以去當地社保局諮詢辦理。


人力諮詢


你可以有這樣的訴求。你還可以僱保姆,對保姆提出更多條件給予更多的優惠。

對於僱主不給交五險一金,養老保險,完全可以不搭理這樣的人讓他找不到保姆。

對於你做保姆工作該擇優而應,充分發揮保姆的奇缺工種絕對優勢,顏值的優勢,讓僱主央求你並答應所提條件,否則此處不養顏還有養顏處。


用戶馭手


要求太低了,除五險一金外,普遍還包括並不僅限於僱主還須承擔一年兩次出國遊全都費用,你懷孕了僱主必須承擔帶薪產假、育兒補貼;直系親屬來你所工作地點探親所有差旅住宿吃飯報銷等等。

有一種法規叫做《勞動法》,多看多想,對你很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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