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虐童,以法律之名

“已收到捐款156萬元,好心人擠滿了她的家。”

這是“遼寧撫順6歲女童被虐事件”的愛心捐助情況,也是這個無辜的孩子在寒冷的深秋收到的一捧秋日暖陽。

這無疑是一起泯滅人性的虐童案例。事件曝光以來,很多人始終沒有勇氣點開視頻去看童童(化名)被暴力虐待的畫面。鐵鉗拔牙、針刺大腿、菸頭燙嘴唇、滾水澆頭、喂貓糧……看著死裡逃生的孩子,無數人心疼不已,憤懣難平。

嚴懲虐童,以法律之名

憤怒之餘,我們看到,全社會的關注和好心人的愛也源源不斷地湧進了童童的家。大家捐款捐物幫助孩子的後期治療,在捐款通道關閉之前,數字每一分鐘都在發生變化。想要幫助童童的好心人踏破了孩子父親家的門檻,連夜帶去了善款、生活用品、音樂器材、書籍、食品、玩具。得知孩子想吃肉,很多好心人上門送去牛肉。還有的人表示可以為童童提供免費的心理諮詢和輔導。

“都是陌生人,都是為孩子,力所能及幫助一下。”“錢不多,一點心意。”“希望孩子今後每一天都能幸福快樂。”一句句樸素的話語,一個個感人的善舉,讓愛心從四面八方匯聚而來,傳遞著善意和溫暖,傳遞著積極的力量。

嚴懲虐童,以法律之名

從心寒到心暖,一切都會好起來。一個原本活潑懂事的小姑娘遭受到這樣的傷害和摧殘,法律也定會對施暴者予以嚴懲。但是,面對喪心病狂的虐童事件,我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悲劇的發生?

告別虐童,以家人之名。“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在人們的意識裡,父母對子女的愛可以抵擋住世間任何風雨。所以每有家長虐童的事件發生,人們總是覺得不可思議,怎麼會有父母下得了如此狠手?每一個被虐待孩子的背後,都有一個情緒失控的家長。但是,孩子並不是誰的私有財產,他們在家庭中屬於弱勢群體,最需要全方位的保護,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對兒童施加侵害,哪怕是最親近的父母也不行!

沒有被好好愛過的孩子,如何會去好好愛別人?家庭暴力帶來的傷害,遠不止於身體上可見的傷痕。一份研究表明,童年的暴力影響會造成80%的兒童出現難以平復的心理障礙。被虐待著長大的孩子,自殘輕生的幾率會更大。而這種陰影也會在其漫長的人生中被無限放大,甚至埋下暴力犯罪的種子。保護孩子遠離傷害,父母、家人必須守住第一道防線。

抵制虐童,以社會之名。有人說,虐童事件彷彿一塊陳年舊傷,隔一段時間就讓社會疼一下。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夢想,關係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億萬家庭的幸福安寧。因此,社會各方有責任、有義務織牢更周密的防護網,主動承擔起保護孩子的責任。

不管是親屬、老師、醫生,還是鄰居、路人,看到疑似虐待未成年人的行為,請主動報警。建立健全虐童事件中受害人的全面救助體系,讓更多人有保護孩子、愛“管閒事”的意識,哪怕是“家務事”也要問個究竟,及時叫停暴力對待未成年人的行為,才能讓“童童”們遠離悲劇,擁有健康快樂的人生。

嚴懲虐童,以法律之名。把各種殘忍的手段施加在毫無反抗能力的孩子身上,逃不過社會輿論的譴責,更於法難容!家庭,絕不是法律的空白地帶;虐童,更不是簡簡單單的“家務事”。從未成年人保護法、反家暴法到刑法、憲法,我國一系列法律法規中都有關於未成年人撫養、保護的明確規定。

就在10月17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高票通過,新法進一步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是保護未成年人的第一責任人,細化和完善監護人監護職責;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採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交通出行和戶外活動中的人身安全;增加監護人發現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報告義務;明確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看護責任和具體要求;進一步強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法律責任等等。用法律為“花季”護航,更為違法者敲響警鐘。

目前,撫順市回應,9月8日,檢察機關已以陳某威(受害女童母親男友)、劉某彥(受害女童母親)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當天予以立案。當地法院、檢察院將加快案件審理速度,依法從重從快嚴懲犯罪分子!

幾年前,一個8歲的小朋友曾寫下“出生前,我在天上挑媽媽”,看哭了萬千父母。保護每一個天使,善待每一個生命,家庭、社會、法律,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缺失!

來源:法治日報(作者:劉丹)

編輯:渠洋 季天 李金鳳

嚴懲虐童,以法律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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