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第三例确诊病例详细行程轨迹

第三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


女,61岁,常住地湖北武汉武昌区

2020年1月18日5时与丈夫、弟弟、弟媳一行4人从武汉自驾前往海南,于当日18时入住广西梧州金龙万豪酒店(803号房)。


1月19日5时离开酒店,10时许到广东徐闻海安新港坐船(紫荆23号),15时30分左右抵达海口秀英港。下船后患者及其丈夫2人送弟弟、弟媳到海口东站乘坐16时38分动车回东方,由家住东方海郡小区3栋的司机开车接回小区。患者及其丈夫则于17时许入住海口兴泰粤海酒店。


1月20日8时许开车前往文昌东郊椰林游玩

,11时离开,途中未用午餐,15时30分左右到达东方海郡小区。


1月21至24日患者大部分时间待在家中,偶尔在小区散散步


1月25日患者感觉身体乏力,在家自行服药,未到药店买药。


1月26日至28日患者均在家休息,未外出。


1月29日症状加重,当天由120转送到东方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入院观察。


1月30日至2月3日期间,3次新冠病毒检测均为阴性。


2月5日第4次采样送检结果为阳性,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患者丈夫目前已定点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暂无发热等不适症状。弟弟、弟媳目前在家中隔离观察。接诊医护人员正在调查中。
来源:东方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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