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不平等之起源

盧梭老爺子有文曰《論人類不平等之起源》,小子不才東施效顰,也仿擬一文。

再論不平等之起源

要討論“人類不平等之起源”,首先意味著默認一個前提——人類曾經平等。

人類曾經平等過嗎?

有人說YES。

那是在什麼時候呢?

有人說是蠻荒時代人類的矇昧期,或者叫做人類的“自然狀態”。

那麼在這個“自然狀態”是怎麼個“平等”法呢?

嗯,沒有私有財產,無所謂富人窮人,大家在經濟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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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有私有財產,那還談什麼“經濟”?

哦,私有的沒有,公有的還是有的,從廣義上說,領地以及領地上的附著物都屬於財產範疇;部落也罷,氏族也罷,反正一個有組織人群要生存,就需要有這麼一份“公有財產”。

啊哈,既然“天下為公”,那不是傳說的“大同”世界嗎?多美妙的人間天堂啊!人人平等那還用說?

且慢歡呼雀躍。儘管大家都不蓄私財,但勞作(包括採集、狩獵等)成果還是要分配的,畢竟人需要一定的生活資料才能生存下去。而在蠻荒時代,人類所能獲取的生活資料世在總體上是不足的——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韓非子◎五蠹》)

再論不平等之起源

這純屬抹殺了生產力發展的P話,難道“草木之實”、“禽獸之皮”會主動飛到面前,供人類使用嗎?不能的話就有個“採集”、“狩獵”的勞作程序。

上古時代生產力落後,資源匱乏,競爭必然更加殘酷血腥。怎麼可能“不事力而養足”?

不足的生活資料該怎麼分配呢?

平均主義?

不成,蠻荒時代盛行的是叢林法則,怎麼能為了弱者而讓強者捱餓?

即使某個人群有那種道德水準,那也不值得褒揚,因為這很可能是慢性自殺——所有人都吃不飽,身體素質下降,影響下一次勞作質量,致使分配得生活資料更加匱乏,於是惡性循環,最後所有人統統死於營養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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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身強體健者能得到優先保障,那意味著等級的存在——上一個等級需求滿足後,才輪到下一個等級。

哎呀呀,原來早在蠻荒時代,人類就不平等了!

是不是時間前推得不夠呢?

矇昧期還不夠?

那要到什麼時候?

人之未為人時?

那樣的話,討論還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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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我們為什麼要拘執於“人類”呢?也許平等是存在的,只是由於人類的某種劣根性,無法實現罷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不妨看看,別的動物是不是平等,它們的經驗有沒有可以讓人類參考,消除那些劣根性。

首先要甄選一下,討論哪些動物才有意義——

考究兩隻草履蟲、兩隻蝸牛或者兩隻小黃魚平不平等,恐怕沒有意義,因為它們並非社會性動物,個體之間並無橫向聯繫。非社會性動物是以個體為單位的,特定個體既不會拿出資源與其他個體共享,也不會以武力之外形式強行剝奪其他個體資源。

所以我們應該討論社會性動物。

先從最接近人類的猴子開始——

猴群有等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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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好像是有的……猴王……

也許只是“革命分工不同”?

很遺憾,據專家多年觀察,猴群用餐時第一優先權屬於猴王,然後是猴王的親信(一般是剛成年的年輕雄猴),再後是母猴小猴,最後才輪到其他雄猴(包括以往爭奪王位的失敗者)。也就是說,猴群內部至少有三到四個等級。

差點忘了,食色性也,還有個交配權問題,這基本上由猴王獨享……

再看獅群狼群——

獅子社會的結構跟猴子差不多,都是首領享有進食交配優先權;狼群道德水準高一點,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但首領的進食優先權仍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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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還是存在的。

那麼再往前推,索性一直推倒昆蟲世界,看看蜜蜂螞蟻社會。

啊哈,辛勤的蜜蜂、不倦的螞蟻,協力合作,一心奉獻,多麼高尚的蟲豸們啊!

啊呀,那個四體不勤飽食終日的懶蟲是誰

呃……是蜂王(蟻王)……

或曰:蜂王(蟻王)的任務就是生殖,完成了“分管革命工作”,飽食終日是應該的。

啊呀呀,原來生殖也是“革命分工”,我還以為是生物本能呢!

當某種生物本能可以分割的時候,我不得不懷疑,其所謂個體究竟是不是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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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下問題來了,單個的蜜蜂(螞蟻),不管是蜂王(蟻王)、雄蜂(雄蟻)還是工蜂(工蟻),都沒有獨立生存能力——沒有工蜂,蜂王雄峰們只有餓死一途;沒有蟻王雄蟻,工蟻只能逐漸凋零。也就是說,蜂群(蟻群)本身只是一個個體,社會性僅僅是一個表象,在這種情況下,討論它們的內部等級還有意義嗎?

結論:

等級先於階級,階級是財產附著等級所至。

指望以公有制實現平等,是捨本逐末。

即使真到了“勞動產品極大豐富”的時代,人的慾望依然永無止境,不可能實現絕對滿足,依然有一個公正分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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