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多點:刑事訴訟法第一章第三條——各司其職

刑事訴訟法第一章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

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法律知多點:刑事訴訟法第一章第三條——各司其職

解讀:公檢法

公檢法就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簡稱,三者是中國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工作關係由《刑事訴訟法》調整。是國家機關為公民執法的三大部門。

法律知多點:刑事訴訟法第一章第三條——各司其職

法院

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為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法律知多點:刑事訴訟法第一章第三條——各司其職

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人民檢察院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這種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檢察機關上下級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及其集中統一的特點,這與人民法院上下級之間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有顯著不同。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檢察機關必須一體化,必須具有很強的集中統一性。

法律知多點:刑事訴訟法第一章第三條——各司其職

公安部門

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它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任務,因而它又是國家的司法機關之一。公安機關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治安,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同時公安機關又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的司法權。公安機關的性質具有雙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更多知識請關注“小牛知多點”,

讓我們一起開啟碎片化學習之旅!

感謝您的支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