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檢察院組織召開認罪認罰工作推進會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刑事司法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方案,經過了四年的試點,被認為是一項符合我國司法國情的改革舉措。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準確及時懲罰犯罪、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推動刑事案件繁簡分流、節約司法資源、化解社會矛盾、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2018年10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事訴訟法》修改時,增加了18個條款,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作為基本原則寫入了《刑事訴訟法》,並增加了全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具體條款。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確保全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有效實施,近日,由高新區檢察院牽頭承辦,全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推進會在高新區檢察院召開。區黨工委委員李海、區政法工委、區檢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司法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參加了會議。

會上,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志勃對2019年以來高新區檢察院開展認罪認罰工作的情況向參會領導進行了彙報。隨後參會的各單位負責人依次發言,大家表示全力支持在全區範圍內推進認罪認罰工作,並分別結合各單位的工作實際,積極為認罪認罰工作的推進出謀劃策。最後,李海強調:認罪認罰工作是一項整體性工作,需要政法系統各單位分工協作,積極推進。通過各單位的努力,今年爭取把認罪認罰案件的適用率再提高些,針對大家提出的開展認罪認罰工作所需的專項費用不足的困難,各單位要多向上級機關和區黨工委管委會彙報,爭取支持。力爭在高新區認罪認罰工作上做出創新亮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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