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创建“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栏目,通过“两微一头条”新媒体陆续向全社会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欢迎社会公众提供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他们的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进行举报。
联系举报电话:010-89082660
联系人:李法官
失信被执行人—— 禹作胜
执行案号:(2018)京04执5号
立案时间:2019年1月8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禹作胜
身份证件号码:12022319650101441X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京04民初40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借款本金2400万美元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3号楼1至2层106
案件来源:2017年4月5日,原告中国某银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被告禹作胜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判决被告禹作胜偿还借款本金2400万美元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判决生效后,因被告禹作胜未能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原告中国某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1日向被执行人禹作胜送达了执行通知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向法院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