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日本的入境(簽證)政策,又收緊了!

為了抗擊疫情,日本入管局的入境政策又收緊了。

4月29日,日本法務省官網刊文《關於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擴大的禁止入境》通知。

要點:根據《入管法》第5條第一項14號規定,永住者(含配偶)、日本人配偶(含子女)、定住者如果在4月3-4月28日之間在禁止入境日本的73個國家或地區滯在過,沒有特別理由的話,將禁止在5月31日之前入境日本(包含視同再入國許可者),但特別永住者除外。

※ 截止到4月2日前獲得再入國許可的永住者(含配偶)、日本人配偶(含子女)、定住者等外國人,原則上可以如期進入日本;

※ 4月3日-4月28日之間利用“視同再入國許可”制度出國的永住者(含配偶)、日本人配偶(含子女)、定住者等外國人,曾在禁止入境的73個國家或地區滯在過,原則上不能再入境日本,但曾經在新追加的14個國家或地區滯在過,可以入境日本。

※ 4月29日以後出國的外國人,如果去過被列為禁止入境的國家,那麼即使是永住、定住(含配偶)等,原則上沒有特殊理由,禁止入境日本。

注意!日本的入境(簽證)政策,又收緊了!


※ 附禁止入境的國家或地區

入境申請日前14日內,在以下國家和地區有過滯留經歷的外國人

・亞洲:印度尼西亞、新加坡、泰國、韓國、中國(包含臺灣、香港、澳門)、菲律賓,文萊,越南,馬來西亞

・大洋洲:澳大利亞、新西蘭

・北美洲:加拿大、美國

・中南美洲:安提瓜・巴布達、厄瓜多爾、聖克里斯托弗・尼維斯、智利、多米尼加、多米尼加共和國、巴拿馬、巴巴多斯,巴西,秘魯,玻利維亞

・歐洲:冰島、愛爾蘭、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安德魯拉,意大利,英國,烏克蘭,愛沙尼亞,奧地利,荷蘭,北馬其頓,塞浦路斯,希臘,克羅地亞,科索沃,聖馬力諾,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塞爾維亞,捷克,丹麥,德國,挪威威士康,梵蒂岡,匈牙利,芬蘭,法國,布魯姆加利亞,白俄羅斯,

比利時,波黑,波蘭,葡萄牙,馬耳他,摩納哥,摩爾多瓦,蒙特內格羅,拉脫維亞,立陶宛,列支敦士登,羅馬尼亞,盧森堡、俄羅斯

・中東: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以色列,伊朗,阿曼,卡塔爾,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巴林

・非洲:埃及、科特迪瓦、剛果民主共和國、吉布提、毛里求斯,摩洛哥

①以上字體變色的國家或地區,為4月29日凌晨0點(日本時間)開始新追加

②國家名單或地區以日本法務省官網公佈的為準,這裡僅供參考。

……

至於在6月底之前簽證到期,但人不在日本,怎麼辦呢?

沒關係,入管局延長了申請受理期限。

在3-6月期間簽證到期者,從簽證到期日起三個月以內可申請或變更籤證許可;審查結果的領取期限也延長三個月。

比如5月20日在留期限到期,那麼可以在8月20日之前申請更新許可即可;

※對於永住許可申請,因為在留期間都可以申請,所以儘量等自肅要請解除後,再前往入管局申請;

※ 另外,對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交付申請,目前不再受理申請入境對象外國家的外國人。換句話說,如果你在禁止入境的國家,那麼即使你簽證到期,目前入管局也不受理申請。這一點要特別留意。

至於今後入管局,對不在日本又不能在延長期限內,遞交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外國人,會採取什麼合理的對應政策,目前尚不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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