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媒聚焦】替班司機客車當成小車開,超速了才恍然大悟

【警媒聚焦】替班司機客車當成小車開,超速了才恍然大悟
【警媒聚焦】替班司機客車當成小車開,超速了才恍然大悟

近日,延吉分局指揮中心發現一輛中型普通客車在琿烏高速公路136至107公里處區間超速行駛,提示延吉北站口執勤民警攔截。當車牌號為吉AV3**2的中型普通客車駛出延吉北高速站口時,民警攔截後檢查了駕駛員劉某的證件,向其說明了該大客車途徑琿烏高速136至107公里處區間時超過了規定時速100公里,開到了每小時104公里,超過規定時速未達10%的違法行為。司機劉某稱自己沒有超速,全程都是按照120km/h開的,民警告知其車輛屬於客運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規定時速不能超過100km/h。劉某這才恍然大悟,今天是司機臨時有事,然後他幫忙替班,平時開小車開慣了,忘了自己開的是客車,所以造成了客車超速的違法行為。按照相關交通法律規定,民警對司機劉某超速的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扣6分,罰款100元。

【警媒聚焦】替班司機客車當成小車開,超速了才恍然大悟

供稿:王警官

編輯:於警官

審核:蔣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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