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襲警妨害公務 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中國法院網訊(李青梅 侯贊) 4月21日,湖南省邵東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妨害公務案件,被告人劉某元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6日,劉某元與三五好友吃飯,期間飲酒半斤。劉某元駕車回家時,因酒勁上頭,不慎與對向車道上劉某華駕駛的三輪車相撞。雙方爭執時,劉某元怒而撿起一塊磚頭,將劉某華車窗玻璃砸碎。王某駕車經過時下車勸架未果,反被劉某元用磚頭將其車擋風玻璃打碎,王某遂報警。

民警趕到現場調查時,劉某元不僅不配合調查,還胡言亂語,誤導民警查案,甚至拉扯民警阻攔調查,導致民警工作無法開展。經調查,民警最終認定劉某元在此事中承擔主要責任。聽聞處理結果後,劉某元表示不滿,口出惡言威脅民警,要求更改處理結果。見多次威脅無果,劉某元一拳將他面前的民警打倒在地,又返身用拳頭打向另一名警察,後被民警合力制服。經鑑定,二名警察均為輕微傷。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元以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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