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畢節:夫妻倆毆打疫情防控人員,判了!

4月14日下午,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熊某、羅某涉嫌妨害公務罪案並當庭宣判。依法對被告人熊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對被告人羅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貴州畢節:夫妻倆毆打疫情防控人員,判了!

公訴機關指控:2020年2月19日12時許,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員林某蝶、宋某等人在德溪街道辦事處中鼎華城小區門口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時,該小區業主被告人熊某違反規定不服從管控,被林某蝶、宋某制止。熊某及其丈夫羅某遂與林某蝶、宋某發生爭吵,並對林某蝶、宋某進行毆打。

案發當日下午,被告人熊某、羅某二人接到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電話通知後,自動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羅某於當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8日被執行逮捕。熊某因正處哺乳期被取保候審及不符合羈押條件未被批准逮捕。

庭審中,公訴機關依法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熊某、羅某的供述與辯解、相關證人證言、到案經過、現場勘驗筆錄、指認筆錄等證據,均足以認定指控犯罪事實。

貴州畢節:夫妻倆毆打疫情防控人員,判了!

法院認為,被告人熊某、羅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予處罰。

公訴機關指控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確認,量刑建議適當,予以採納。案發後被告人熊某、羅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對其從輕判處。且自願認罪認罰並簽字具結,可對其從寬判處。

據此,根據被告人熊某、羅某的犯罪事實、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依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遂作出前述判決。

畢節市七星關區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 趙乾:

疫情防控期間,遵守政府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本案被告人羅某、熊某夫婦二人不僅不服從政府疫情管控工作人員的管控,反而對疫情防控人員進行毆打,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構成了妨害公務罪,依法應受到刑事處罰。

(原標題:七星關區首例:夫妻倆毆打疫情防控人員,判了!)

來源:“雲上畢節”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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