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制定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成效考核辦法


榆林制定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成效考核辦法

近日,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印發《榆林市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成效考核暫行辦法》。考核辦法針對各縣市區易地扶貧搬遷規模的不同及市直有關部門承擔任務性質的區別制定,在全省首創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考核工作“指標異同、分值均等”。

考核指標體系圍繞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加強和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根據市直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能進行分解量化。考核對象涉及11個縣市區、6個市直牽頭部門和17個市直配合部門,設定考核指標503項,其中縣市區297項、市直牽頭部門94項、市直配合部門112項。考核由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組成,實行月調度、季通報和年終綜合考核工作機制。

考核結果將納入全市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佔考核對象脫貧攻堅考核總成績的30%。月報表、季通報、年終綜合考核結果同步呈報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市發改委組織實施。

該項考核工作的啟動,為全市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各項重點工作打造了“度量標尺”,建立了長效機制,為高質量、高標準完成我市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本報通訊員杜芳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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