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司法鉴定戴上“紧箍咒”:《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民晚报讯 (首席记者 宋宁华)针对鉴定机构准入门槛低、执业能力参差不齐、执业活动不规范和鉴定“黄牛”等问题,上海市首部关于司法鉴定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今天上午,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等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通过创设司法鉴定事项全覆盖管理模式、加大对“黄牛”等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等措施,努力把上海司法鉴定打造成为上海法律服务的重要品牌。

给司法鉴定戴上“紧箍咒”:《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图说: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午举行。宋宁华 摄

规范突出问题

司法鉴定听似高深,其实与普通老百姓并不遥远。如果在饭店、旅游中滑倒,要打官司,往往需要出具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重大、专业案件中,鉴定意见更是法官断案的重要依据。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上海司法鉴定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平均业务量始终处于全国前列。截至2019年底,全市经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四大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机构57家,鉴定人718名。2019年办理“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12.3万件,比2018年增长3.8%。本市司法鉴定行业总体规范有序,但也存在准入门槛低、执业能力参差不齐、执业活动不规范和“黄牛”扰乱司法鉴定行业秩序等突出问题,亟需强化监管和规范。

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司法局推出“智慧司鉴”系统,当事人只要扫描二维码,便可以轻松查询到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前世今生”。在“智慧司鉴”背后,即将施行的《条例》备受关注。

记者了解到,《条例》分为总则、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鉴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56条,重点规范以下问题:

■严格准入,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制度。

■严格监管,完善司法鉴定程序规范。

■措施创新,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升监管实效性。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专门规定了执业禁止条款,明确不得以支付回扣、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司法鉴定业务等,着力打击司法鉴定乱象。

给司法鉴定戴上“紧箍咒”:《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图说:《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宋宁华 摄

具体“堵点”怎么破?

发布会上,围绕“谁来管”“怎么管”“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不高”等热点问题,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司法鉴定活动的具体程序方面,有关负责人介绍,诉讼活动中涉及“四大类”鉴定事项的,法院以外的办案机关应当通过本市统一的司法鉴定委托平台,在名册中随机抽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涉及“四类外”鉴定事项的,办案机关可以优先委托已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告的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目前,这个全市统一的委托平台项目已经正式申报立项。

为了增加司法鉴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个类别260名专家组成上海(长三角)司法鉴定专家库,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针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不高的问题,《条例》中明确规定:“经审判机关依法通知,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鉴定人无法定情形拒不出庭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同时,在鉴定人履行作证义务的前提下,法院应该对鉴定人出庭作证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对于鉴定“黄牛”揽案包案、鉴定机构支付回扣承揽鉴定业务、违规设点等突出问题,《条例》细化了若干违法行为情形,明确了相应行政处罚,形成了一套问责体系。同时,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完善了相应的情形条款,特别是明确禁止“干涉鉴定机构、鉴定人独立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与市司法局、市高院、市检察院密切配合,持续开展打击司法鉴定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司法鉴定环境,维护司法鉴定公信力,保障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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