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定好12萬彩禮,因準兒媳未婚先孕不給了,兒媳就去打掉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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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定好12萬彩禮,因準兒媳未婚先孕不給了,兒媳就去打掉了孩子

婆家定好的彩禮,因為兒媳懷孕了,婆婆就不想給了,這合適嗎?兒媳聽了婆婆的一席話,就跑去醫院把孩子做掉了,她有權利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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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一女子孃家要12萬彩禮,婆家不太想出這個錢,但孃家說,這個錢也不是他們要,是給女兒置辦嫁妝,這樣在親朋好友面前有臉面,婆家最後還是答應了。

但這女子未婚懷孕的消息被婆婆知道後,婆婆不想再出這12萬,結果準兒媳跑回孃家就去醫院把孩子做掉了……

帖子的大致內容如下:

我哥的女友懷孕了,我媽知道後很開心,就說了一句話,沒想到準嫂子就去醫院把孩子做掉了。

他們倆談了兩年多戀愛,最近在談結婚的事情,現在婚房準備好了,就差訂婚,準備婚禮了。

嫂子孃家要12萬彩禮,我家一直嫌多,想少拿點,可女方說,這些錢他們也不要,是給閨女置辦嫁妝用的,不能不拿,要不然親戚朋友拿都沒有臉面,後來我家人也同意了。

婆家定好12萬彩禮,因準兒媳未婚先孕不給了,兒媳就去打掉了孩子


就在這時,我哥突然告訴我媽,嫂子懷孕了,我媽可高興了,心想反正倆人要結婚了,現在正好雙喜臨門。

我媽就跟嫂子說:以後有了孩子,這花錢地方也多了,能不能拿12萬彩禮就不給了,也不要你孃家買什麼嫁妝,這些錢還給你們留著,未來養孩子用。

我嫂子聽了當時也沒說什麼,沒想到一回家就變了個人,都沒告訴我哥,就跟她媽一起去醫院,把孩子流產了。

我哥很生氣,可嫂子說:“要怪就怪你媽,沒把我和我家放在眼裡,以為有了孩子就能免了彩禮嗎,想得也太美了吧。

婆家定好12萬彩禮,因準兒媳未婚先孕不給了,兒媳就去打掉了孩子

我媽知道後,哭了好幾天,她的本意本來也是好的,誰知事情結果竟是這樣。

之後,為了娶嫂子進門我們家一分錢也沒少出,結婚後我嫂子對我媽也不冷不熱的,我媽心裡一直不舒服。

為了孩子的婚事,父母操碎了心,希望孩子們也能理解一下父母吧。

看了這個帖子後,網友紛紛給予了評論,90%的網友站在了準兒媳一邊,認為:婆家說好的事,不能不經商量就隨口更改,這樣的出爾反爾是不尊重人的表現,覺得這位準兒媳做的對;也有少部分網友認為,這位準兒媳做的有點過分了,即使婆家不對,打掉孩子的事也應事先跟男友溝通,因為這孩子不是她一個人的吧,這婚就不應該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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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定好12萬彩禮,因準兒媳未婚先孕不給了,兒媳就去打掉了孩子


婚姻的不順,大多是因為婚前很多事情雙方沒有達成共識,或者雙方做了出格的事,這為婚後漫長的婚姻生活埋下了不幸福的種子,當這粒種子在一方或雙方心中生根發芽時,兩人互相傷害就難免了。

所以,走進婚姻要特別慎重,兩個人結婚其實是兩個家庭的結合,但為了小兩口的幸福生活,雙方家庭還是不要摻乎太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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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網友吐槽結婚彩禮的事情,曾經看到一網友曬出了她和男友關於彩禮的微信溝通截圖,那長長的對話頁面,翻來覆去討論的就是,女方要求的數字男方承擔不了,或男方不願意承擔。

比如這女孩要4萬彩禮,認為這是她孃家當地最少的標準了,不能再低了;而男方只願意給1萬1,也說是當地標準,另外男方強調給4萬也不是不可以,但這錢最後要回到他父母手裡才行。

婆家定好12萬彩禮,因準兒媳未婚先孕不給了,兒媳就去打掉了孩子


女孩當然不幹,認為這彩禮錢是她爸媽嫁女兒的回報,畢竟自己父母辛苦把自己養大,況且這錢也不是父母要,最後還是給小兩口改善生活。

但男孩只執念於這彩禮錢最後回到哪裡,如果回不到自己父母手中,只願意最多出1萬1,最好不出。而女孩說彩禮錢可以再商量,但不認同男孩說的條件。

就這樣,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各執一詞,最後又繞回原點,女孩說,要不這婚不結了吧,太累了,分手吧,男孩嗯了幾聲,算是同意。

婆家定好12萬彩禮,因準兒媳未婚先孕不給了,兒媳就去打掉了孩子


好好的戀愛終於談婚論嫁了,沒想到卻敗給了“彩禮”,讓人唏噓不已。

不過,這樣的婚不結也罷,婚前就糾結錢財,不能達成共識,婚後這就成了雙方心中撥不掉的那根刺,時不時讓你感到有點痛,幸福又從何而來,兩人還能同心協力共建小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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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是談婚論嫁時的永恆主題,解決的好,皆大歡喜,解決不好,雙方甚至翻臉鬧崩,婚自然是結不了了。

其實,如果雙方家庭都能夠換位思考,彩禮的事就不難解決。

從以上案例,可以悟出一些道理,給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輕人提個醒。

一、彩禮可以有,但控制在男方家經濟承受範圍內吧。

彩禮作為一種習俗,有時更像是民間約定俗成的一種禮節,以前是男方家娶媳婦,去接新娘時,為了感謝兒媳孃家養育兒媳之恩,會給兒媳孃家送上“四守禮”,比如,豬、羊、大魚大肉……每個地方習俗都不同,禮物也各異,總之,是一種尊重和補償吧。

而時代不同了,現今都以彩禮形式表示了,但意思沒有變,彩禮也是一種禮節,是對兒媳孃家的一種尊重和補償。

所以,男方家不必抗拒,該給的還是要給,只是給多少的問題,這個需要兩個親家坐下來商量。

對於不差錢的婆家,這方面可能不用考慮太多,但對於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因為彩禮鬧崩的,大多都是不富裕的人家,這時就要好好跟兒媳家溝通了。

作為兒媳的孃家,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彩禮數額,一定不能“獅子大開口

”,不然男方家拿不出只能去借,最後還不是自己女兒女婿婚後還,還容易引起家庭矛盾,何必呢?

我閨蜜結婚時,閨蜜的媽媽說彩禮最少要給10萬,但男方家是一般家庭,付了婚房的首付,還要辦婚禮,拿不出10萬,最後只給了3萬6。

閨蜜媽媽也沒說啥,覺得人家給了也就是把自己閨女放心上了,後來閨蜜買車、買車位時,正好婆家又攢了一些錢,全部拿出來給閨蜜了。

所以,關於彩禮,只要能根據婆家經濟條件給,就可以了,沒必要計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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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方家是斤斤計較的人,可以考慮不嫁也罷。

如果男方家人在可以出的起的基礎上,千方百計不想給,或使勁壓低彩禮數額,或像上述網友的婆婆那樣,看到準兒媳懷孕了,覺得生米反正做成熟飯了,就把已經講好的彩禮取消……這些都是不尊重女方家的表現,實屬不該。

其實,婆家可以這樣想,這個婚事是自己兒子的終身大事,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何不把事情辦得圓滿一些,讓兒子兒媳都高興呢?

何況,婆婆跟兒媳關係好了,兒子過得也順心,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多好呢?

可有些婆家認為這個彩禮給了兒媳是吃虧了,分明還是沒把兒媳當家人,這樣以後兒媳會對婆家好嗎?可想而知吧。

我朋友小霞跟她男友也是因為彩禮鬧崩的,小霞跟男友大學同學,十分相愛,談婚論嫁時,聽到準婆婆跟男友說:“你把小霞的肚子搞大,彩禮錢就不用給了……”

小霞覺得,這樣的婆婆太心機,這婆家一點誠意都沒有,堅決跟男友分手了。

所以,如果男方家如果斤斤計較,女方一再退讓都不行,就像小霞和上述第二個案例那樣,那就算了吧,這個婚結起來女方心裡也不舒服,婚後肯定會有很多矛盾,不如趁早止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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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方家如果是“賣女兒”,這樣的兒媳娶進門,也是孃家的搖錢樹。

有些女方家趁著嫁女兒,“獅子大開口”,不管男方傢什麼條件,大要特要,為的是給自己兒子要個婚房首付岀來。

這種孃家八成都是重男輕女的父母,女兒就是孃家搖錢樹,時刻要往孃家輸送財物。

男方如遇這樣的親家,千萬別縱容,從一開始就理順關係,這樣才能不會在兒子婚後因為兒媳無底線的總往孃家貼錢而鬧矛盾。

婚姻是兩個人的終身大事,一定要謹慎對待,而彩禮是檢驗雙方家庭誠意的試金石,該拿出彩禮時男方不必吝嗇捨不得,女方也不要不顧實際要定多少,彩禮只是一種形式,最終還是想讓兩個年輕人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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