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男子迷姦14名女子,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以案說法】男子迷姦14名女子,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藉助催情藥以及迷暈口香糖、加有迷藥的紅酒等,將14名女子迷暈後拍攝裸照以及視頻等,隨後將其強姦。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楊申平(化名)和同案犯提出上訴後,2020年5月27日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看到,三名參與作案的男子均為80後,陳為進(化名)向人介紹賣淫女,而楊申平和郭勝偉(化名)則參與了下藥強姦。

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楊申平以嫖宿等名義,通過網絡聯繫或陳為進介紹,將李某某、齊某、侯某、胡某、黃某某、姚某某、金某某、孟某、王某某、張某某、李某、吳某、洪某、陳某某等14名女青年分別約至浙江省杭州市、廣東省某酒店房間、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通過玩牌賭輸贏的方式,誘騙上述被害人喝下摻有迷藥的紅酒等,致使被害人昏迷,在拍攝被害人裸照及視頻後,單獨或夥同郭勝偉強姦被害人。其中,楊申平強姦14人,郭勝偉強姦1人。陳為進還將被害人李某介紹給他人實施賣淫。

經法院審理查明,楊申平多次供述,他通過玩牌的方式欺騙被害人喝下摻入迷藥的紅酒,輔之迷情口香糖、力月西注射液等多種藥物,致被害人昏迷後拍照、攝像,並與被害人發生了性行為。

據被害人陳述,她們喝下楊申平提供的紅酒或吃了口香糖後發生昏迷,期間不省人事。案發後,公安機關在楊申平住所查獲含有安定等成分的催情藥水、力月西注射液、迷暈口香糖2片等迷藥。

郭勝偉在偵查階段多次供述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與楊申平的供述能相印證。根據相關聊天記錄,作案前郭勝偉曾和楊申平提到,讓楊申平給被害女子多灌點酒,在被害女子昏迷後一定要發生性行為。

【以案說法】男子迷姦14名女子,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法院認為,楊申平與被害人所謂的有償性交易協議,並不包含被害人被迷暈後提供性服務的內容;被害人亦明確表示,僅願意在意識清醒的正常狀態下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不願意被迷暈後拍照併發生性關係。

郭勝偉與楊申平通過聊天對於採用下迷藥致被害人昏迷後實施姦淫達成意思聯絡,存在明確的強姦犯意。郭勝偉、楊申平輪流姦淫同一被害人,構成輪姦,且均系主犯。

法院終審維持原判,認定楊申平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郭勝偉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陳為進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2萬元。

隨案移送的作案工具手機、筆記本電腦、移動硬盤、內存卡、數碼相機、DV攝像機、三腳架、迷藥、給藥管、注射器、催情藥、印度神油、藥丸等,均被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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