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為“好意同乘”減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 。

“好意同乘”發生事故誰買單?

為善意供乘人減責。

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

每日一“典”:為“好意同乘”減責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文案:萬紫千丨製圖:張雨薇丨編輯:潘捷

每日一“典”:為“好意同乘”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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