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學歷學位認證新系統上線,留學回國認證學歷須知

近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佈《關於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上線試運行的通知》,將對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進行升級改造,新版認證系統於2019年6月28日上線試運行,申請人從28日上午10時開始,可進入新版系統在線辦理認證申請。

近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佈《關於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上線試運行的通知》,將對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進行升級改造,新版認證系統於2019年6月28日上線試運行,申請人從28日上午10時開始,可進入新版系統在線辦理認證申請。


留學生學歷學位認證新系統上線,留學回國認證學歷須知


通知全文如下:

各位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人: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互聯網+”政務服務的要求,根據《國務院關於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我中心將對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進行升級改造,新版認證系統將於2019年6月28日上線試運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6月28日進行系統升級,上午10點新版認證系統正式對申請人開放。屆時,進入中國留學網的留學政務服務平臺可在線辦理認證申請。

二、 已經進入認證評估流程的申請人,認證評估工作仍將正常進行。在舊版系統中提交的申請,還需在舊版系統中查詢進度及申請後續服務。舊版認證系統不再接收新認證申請。

三、 新版認證系統在如下方面進行了調整:

1、接入中國政務服務平臺,認證系統的中國內地居民註冊用戶將需通過全國統一身份實人認證;

2、系統上線後,“開證明”服務將即時進行調整;

自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服務實現在線快捷申請以來,我中心的認證工作流程、核查方式均已發生了較大變化,無法繼續向尚未被授予學位的申請者提供開具臨時證明的服務。考慮到部分國外院校確實存在學位證書嚴重滯後發放的現象,為方便此類留學人員回國就業、創業,我中心將對認證工作做出如下調整:

(1) 不再受理尚未被正式授予學位的申請。建議留學人員正式獲得文憑證書後,再行申請認證;

(2)申請者如已被授予學位,但尚未正式獲頒文憑證書,我中心原則上無法提供認證服務。但如確係有入職、升學等迫切需求,且預計證書頒授時間間隔較長的的申請者,可提供急需認證服務的合理化證明材料(如用人單位函件、錄取通知、考試通知等),持院校註冊部門開具的官方證明信,在線提交認證申請。“證明信”內容應包含申請者所獲學位/文憑名稱、被授予的具體時間、證書預計頒發時間等內容,部分國別可能需要額外提交其他申請材料,以申請系統中的提示為準。請注意,此類“證明信”往往核查困難,因此評估時間有可能超出文憑證書的正常認證週期,甚至可能無法通過認證評估;

(3)本著為留學人員提供便利的目的,如留學人員暫未滿足認證要求,但確有回國就業、升學等需求,建議商請相關用人單位或高校向我中心來函(電子版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同時提供留學人員的有效個人身份證件、院校註冊部門開具的已滿足學位要求(僅修讀完相關課程,或滿足畢業要求,但尚未被正式授予學位)的官方證明信,認證處可向相關用人單位出具說明性質的公函;另,已通過認證舊系統辦理“開證明”業務,但尚未申請“換正式”的申請者仍可登錄舊系統(http://renzheng.cscse.edu.cn)申請辦理“換正式”。

3、新系統上線後,認證結果將以電子證照形式發佈,不再提供紙質認證結果。

4、通過實人認證的中國內地居民,申請材料中可以不再提交留學期間護照或通行證上距申請日期10年以內的出入境章頁面。詳情請查看新版《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清單》(適用於新系統上線後)。

在線申請時,需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留學生學歷學位認證新系統上線,留學回國認證學歷須知


1、 需要認證的國外文憑證書

(1)需要認證的國外學文憑證書一般為所在國的官方語言書寫,如獲得兩種語言的文憑證書,源語言文憑證書必須上傳,其他語言可選擇性上傳;

(2)如需要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的正反面均有文字圖案,應同時提供其正反面的掃描件;

(3)如已被授予學位,但尚未取得學位證書,需提供院校官方出具的已授予學位的證明信(通常由學生註冊部門或教務部門開具,證明信上必須闡明已授予申請者學位/文憑的事實,已授予學位/文憑的名稱及授予時間),並提供《文憑證書無法提交聲明》。請注意,此類申請者還需提交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以及急需認證服務的合理化證明材料(如用人單位函件、錄取通知、考試通知等);

(4)如證書丟失,請申請者向頒證院校申請補發證書後再提交認證申請,如頒證院校無法補發證書則應提供證書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學位授予證明(通常由學生註冊部門或教務部門開具),並提供《文憑證書無法提交聲明》。

2、 國外學習期間使用的護照

國外學習期間使用的護照用於判斷申請者的個人信息、學習地點、及學習時間等情況,是認證評估所需的重要材料。在國外學習的申請者應提供留學期間使用的旅行證件(包括護照、旅行證等),需掃描上傳的內容包括:首頁(個人信息頁)、學習期間簽證頁(不在護照上的電子籤或居留卡也需提供)。如所認證的文憑證書早於10年前頒發,申請者還需提供留學期間護照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3、一張二寸證件照片

本人近期標準證件照片,底色不限。

4、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寫並簽署的國(境)外文憑證書核查授權聲明

按照各國各院校的要求,我中心核查文憑證書真偽需獲得證書持有人的書面授權。通用版《授權聲明》適用於多數國別和院校。請申請者在空白填寫處使用英文或留學國源語言填寫,簽名處務必由本人親筆手寫簽名,以保證核查效力。少數院校對授權內容有特殊要求,詳情請上官網查看。

5、其他相關材料

(1)在國外頒證院校學習時間不滿足學制要求的申請者務必提供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或研究證明;

(2)有多國、多校學習經歷,或系在第二國學習獲頒第三國文憑證書的申請者,務必提交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以及留學期間護照上學習所在國的所有出入境章;

(3)為了便於準確判斷申請者的專業領域,建議申請者提交學習期間完整成績單。

特別提醒:

1)、認證申請所需所有材料均僅需電子版,請勿將申請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丟失或出現其他意外。

2)、掃描上傳的申請材料需為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應忠實於原件,並保證清晰、完整。否則有可能影響認證評估進度,甚至造成認證評估不通過。

3)、如需認證多個文憑證書,請務必每個單獨提交認證申請,請勿在一個認證申請裡上傳多個文憑證書。

四、新系統上線後,《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清單》、《常見問題解答》及《認證申請者使用手冊》均有更新,供使用新系統在線註冊及申請的用戶查閱使用。

五、在新認證系統使用過程中,如遇問題,申請人可發送郵件至[email protected]諮詢(如為系統操作問題,建議附上系統問題頁面截圖),或撥打電話010-62677750(系統操作問題),010-62677925(系統技術問題)諮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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